吴先生说:“然后我们这个门上的字是我委托杭州的业主帮我写的,因为我们他们说有人在用。有人在用,我说你给我写两个字,写两个字叫做吴宅,这样写了字以后,人家就不会住了。”
有家难回、断水断电无法居住,即使是这样也无法让他们拒绝千岛湖旖旎的风光,这也注定让他们陷入更深的纠结之中。
我们一直很迷恋,人家都说,美好的东西都是邪恶的,我不希望是这样的。这是千岛湖的,可以说风景最美丽的地方,风景最美丽的地方,面对着大湖,再往前面走就是安徽黄山了,顺着这个湖往上就是安徽黄山。
室外的风景是美丽如画的千岛湖,室内的环境与设施也是非常的优雅,凤凰岛的这些房屋业主也是合法的房产所有人,投资这样的房产本来应该有非常好的回报,但是为什么他们都需要自己游泳才能看一眼,好端端的为什么看上去就想废弃了一样。我们现在就来了解一下这个事情的前因后果。
那么当时就是想,在这里的话,就说像父母什么,年纪也大了嘛,到这边就是可以,或者一些朋友什么的,就到这边来经常来渡渡假什么的。因为夏天了,这里的气温也要比杭州要低一些。倪海云这样说。
2001年,倪海云在看过广告后,被凤凰岛的风光所吸引,考虑到自住度假、投资的需求,她投入了33万元,在这里购买了两套住房,并且与当时的开发商杭州千岛湖凤凰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颇为诱人的租赁合同。她说:“可以拿两万块钱。自己还有30天的自住。那我两天的话就有60天可以住。当时真的是,还发给我们每个业主一张金卡,就凭着这张金卡的话,在这边餐厅娱乐什么的,就是都打折。那么也的的确确,就是我们也过了两年的好日子。”
按照这个协议,倪海云每年每间房可以拿到两万的租金和30天的免费自住的权利,截止到2003年底,凤凰岛陆续销售了452套类似的住房,来自全国各地、世界各地总共300名业主成为这些房间的实际拥有者。而在期间,资金的返还和自住度假的时间都能够按照租赁合同履行,只到2005年8月份,很多业主突然发现租金一直没有到账,大家开始产生了怀疑。在多方打听之后,了解到开放商因为经营不利,拖欠银行贷款,凤凰岛项目将要被所在地淳安县人民法院拍卖,业主当时就对这个拍卖表示了自己的强烈不满。
一位业主说:“那么当时我们也是,就是提出异议,说这个房子,把这些公用设施什么,都没有划分清楚,那我们作为业主的话,我们有业委会,有千分之一的办公用房,还有什么东西,就是都没有搞清楚的情况下,你不能拍卖。我们在拍卖现场也提出了异议。”
由于当时的凤凰岛上的土地性质、产权划分等诸多因素没有确认,在业主多次的坚持之下,三次拍卖全部流拍,然而在2006年11月23日淳安县法院还是将凤凰岛的项目进行了拍卖,最后的成交的拍卖物品包括:地处杭州千岛湖凤凰岛综合楼、接待楼、7套别墅套房总建筑苗木及约559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和30466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办公交通设备、经营用具等动产使用权,买受人是杭州富阳宾馆有限公司,总成交价格是2610万元,在拍卖之后,新的实际经营者淳安千岛湖新凤凰休闲度假村有限公司以重新装新为名,拒绝任何业主上岛,直到2007年8月份,向业主开出了新的租赁条件与老凤凰签订的收益与免费度假时间大幅缩水:酒店经营者每年付给业主的租金由原来每年两万元降到每年8000元,每年免费度假时间由一个月缩短到10天。
业主陈文晶描述说:“我们只有这个合同,要么签,要么就走人,你一个字都不能改。”吴先生说:“在这个条件我认为不能接受,第一个我们买这个房子主要是想自己度假用的,第二个就是这么低的租金,我们认为也是不合适的。就是我们拒绝给他签约。我选择自住。”
由于租赁条件的缩水,当时有200多业主选择了自己居住,然而这也成为他们噩梦的开始,当他们再次回到房间的时候,却发现不但上岛的轮船已经无法使用以外,房间的水电也被切断了。
陈文晶这样说:“然后找法院,找政府,就没有一个部门能够对我的这个水电,我三证齐全的水电进行一个说法,都没有。我当时就傻了,这怎么办,这个房子就像鬼住的”
在信访、协商无法协调情况下,未签约业主代表又在开始了漫漫的诉讼之路,前后已经经历了9次官司:2009年9月30日向淳安县法院提起了排除水电妨碍的诉讼。在2009年11月12日的法庭审理中,新凤凰公司承认进入业主房间侵权的事实,一审法院以涉案房屋性质为产权式酒店及原有水电欠费是新凤凰公司支付为由判业主们败诉,2010年7月12日,杭州中院则认定水电配套设施是动产,应当属于拍卖资产之范围,而且明确认定新凤凰公司对水电配套设施享有所有权,值得注意的是,水电等公用设施已经从拍卖确认书中的经营用具等动产所有权,转变为新凤凰公司对水电配套设施享有所有权,这几个字的变化,让已经身心疲惫的拒绝签约的业主感到了彻底的绝望,他们决定妥协,与新凤凰公司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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