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凶宅退房法律尚缺失 买家购房前需多打听
发布时间:2013-04-07 来源:0352房网 编辑:苓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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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大同市民张先生来电向小编咨询,自己通过中介买了套凶宅,能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本次买卖合同,并退还中介服务费。
张先生称自己于2012年5月通过中介公司促成购买了一套房屋,并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事后,才知道该房屋曾发生过凶杀案。张先生认为,中介公司在促成其签署合同前没有告诉他该房屋曾发生过凶杀案,所以应退还自己交付的费用并解除买卖合同。
在此,小编借张先生的事告诉大家。根据现有法律规定,中介机构在居间合同中的告知义务、告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的权属、面积、查封抵押情况、租赁情况、使用限制和房屋质量状况等事项。对于卖方来说,是否应将房屋内发生凶杀案的情况告知买方,法律上并无明文规定。
购房人如何在购房时避免此类事件发生,建议购房人购房时除查看购买房屋本身的情况外,还可以向大楼物业管理公司或邻居了解是否发生过类似事件;同时,购房人也可在合同中与卖方明确约定该物业未发生过相关事件,如卖方有意隐瞒,购房人可依此要求解除合同或者酌减房屋价款、赔偿损失等。双方约定书面条款,以便在发生类似纠纷时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