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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良智:房地产市场调控应当“限购、限售、限价”

发布时间:2012-09-29  来源:王良智博客  编辑:紫琳

  近来,北京、上海、广等城市州围绕“限”字打出重拳,自然引发市场强烈关注。楼市最近的确有异常变化,但仅仅体现在开发商集中抢地上。从相关数据来看,9月份北上广楼市成交量均呈现下跌之势。有中介机构数据显示,截至9月20日,9月份全国主要的54个城市楼市住宅总签约为159897套,相比8月同期的167375套,下调幅度达到了4.5%。在价格方面,国家统计局重点监测的70个大中城市,8月份房价环比上涨城市数量减至36个,涨幅均未超0.6%。房价与成交量远没有显示出所谓“金九”的行情,“金九”只是水中望月罢了。此次引人关注的是广州市府发布“限售令”,尽管此前限售在很多地方存在过,但政府层面似乎很少公开限售。这不能不说是调控新政的一个利好消息。(综合媒体报道)

  在地产市场调控处于攻坚阶段,应当出台一些新的举措,这样才能保证调控的顺利进行,才能确保调控政策落实到位。笔者认为,目前和今后相当一段时期,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应当继续从严从紧,调控一刻也不能放松。为了有效遏制一路疯狂的房地产市场,应当出重拳、出狠招,多管齐下,促进调控健康有效积极向前推进。

  继续实施限购令,挤出投机投资购房者,挤出房地产市场泡沫,将炒房客逐出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走上理性发展轨道,促进房价回归到合理价位。

  在全国范围推广限售令,对一些豪宅集中区域实行限售,控制预售房源和推出节奏,以调控房价。对部分高端住宅进行新一轮“限售令”,加大政府监管力度,遏制房价上涨趋势。

  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房地产市场限价政策。各级政府物价管理部门和房地产主管部门相互配合,对房地产市场定价作出科学界定,确立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对于房价制定施行政府限价制度,对于那些哄抬房价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

  中央政府要加大督察力度适时对执行调控政策不力、放松调控政策,造成房价过快上涨的地方政府实行问责制,追究行政负责人的责任。

  房地产市场调控在销售领域只有采取“限购、限售、限价”这“三限”政策,作到三管齐下,才能有效遏制一路飚升的房价,才能促进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回归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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