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国土公发[2012]12号
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一)宗地编号:55-10-19 宗地面积:30373平方米 宗地坐落:擎天树街以东、丙三十路以北
出让年限: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0.7 建筑密度(%): 大于30并且小于60
绿化率(%):小于20 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18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228万元
起始价: 1228万元 加价幅度: 13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2年03月12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2年03月22日09时00分
(二)宗地编号:55-24-35 宗地面积:80000平方米 宗地坐落: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新城西街以东、规划河道以南
出让年限:5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2.4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80 土地用途: 科教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3216万元
起始价: 3216万元 加价幅度: 33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2年03月12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2年03月22日09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工业用地中各项控制指标不得低于国土资发【2008】24号文件中相关产业类型的相应规定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3月12日至2012年03月20日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国土规划审批服务厅10号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2年03月12日至2012年03月20日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国土规划审批服务厅10号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3月20日11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03月21日14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土地招拍挂交易大厅内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55-10-19号地块:2012年03月12日09时00分至2012年03月22日09时00分 ;
55-24-35号地块:2012年03月12日09时00分至2012年03月22日09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431-88779300-8881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