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土告字[2011]0283号
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W15-11-0283宗地面积: 65829.1平方米宗地坐落: 中山火炬开发区黎村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0.5-2.5建筑密度(%): ≥35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50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610万元
场地平整:部分平整 基础设施: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详见挂牌文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09月08日至2011年10月12日到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大楼325室获取公开公告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1年09月08日至2011年10月12日到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大楼313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1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0月12日11时00分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1年09月08日09时00分在中山市建设用地公开交易大堂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详见挂牌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大楼313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88361902
开户单位:中山市土地与矿业权公开交易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中山兴中道支行
银行帐号:44001782301053000187
中山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