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点供应建设用地不可乱用
发布时间:2011-05-16 来源:0352房网 编辑:编辑小冯
[提要]为确保山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用地需求,山西省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和资金建设保障性住房,解决本单位职工的住房问题。
为确保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用地需求,我省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和资金建设保障性住房,解决本单位职工的住房问题。同时,将通过单列土地供应计划,加快审批进度等措施,实现我省保障性住房“有地供,供到位,供得快,用得好”。
据介绍,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政府直接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其他方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可以采用出让、租赁或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指标由省国土资源部门在年度用地计划中单列,各市县建设任务、规划选址、立项手续等,以“点供”方式直接下达至建设项目,优先保障全省保障性住房用地。
山西省将合理调整土地储备结构,优先安排收回的国有土地和储备土地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引导城市、国有工矿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原则上实行原址改造,尽量安排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新批准的房地产开发用地项目,要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