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企业进行网上备案的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14 来源:0352房网 编辑:编辑小冯
关于开发企业进行网上备案的重要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机构会员单位: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已下发,凡达到本细则第八条要求的开发企业请于2011年2月28日前尽快完成网上备案。
备注:
细则第八条内容: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各级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要加强信息公开和市场监测,健全房地产信息公开机制,稳定市场预期,引导居民更改消费。要及时公开披露已批准的销售信息、可售楼盘及房源信息、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发布市场调控和相关统计信息,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和监测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系统功能。对尚未建立房地产信息系统的县(市)、矿区要于6月底前建立房地产信息系统。市房管局要抓紧制定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加强对县(市)、区的督导和调度,6月底前建立覆盖县(市)、区的基础数据库,切实为群众住房消费和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系统。
新闻媒体要强化舆论宣传和正面引导,大力宣传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取得的进展与成效,深入解读政策措施,引导居民更改消费,为促进房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防止虚假作息或不负责任的猜测、评论误导消费预期。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