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青土资房告字[2012]412号)
青土资房告字[2012]412号 2012-9-24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G-2012-011 宗地面积:26666.7平方米 宗地坐落:高新区华东路以东、规划东17号线以北
出让年限:50年 容积率:大于或等于0.8 建筑密度(%):大于45
绿化率(%):小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2250万元/公顷 保证金:200万元
起始价:821.3344万元 加价幅度:2.6667万元
宗地编号:G-2012-012 宗地面积:46667平方米 宗地坐落:高新区华东路以西、锦荣路以北
出让年限:50年 容积率:大于1 建筑密度(%):大于45
绿化率(%):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4200万元/公顷 保证金:400万元
起始价:1446.677万元 加价幅度:4.6667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拍卖出让文件《拍卖须知》中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9月25日至2012年10月15日到青岛高新区(城阳红岛)创业中心B区304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2年10月08日至2012年10月15日到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高新区分局(下称高新区分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5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0月15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2年10月16日10时00分在青岛高新区(城阳红岛)创业中心B区328室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高新区分局将于2012年9月29日10:00组织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
集合地点:高新区创业中心B区304室。
(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青岛日报》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青岛高新区(城阳红岛)创业中心B区304室
联 系 人:王仲周、张茜
联系电话:66966956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