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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国土告字[2012]06号
经上思县人民政府批准,上思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SS2012-010宗地面积:249.9平方米宗地坐落:思阳镇朝阳路(原粮食局办公楼A1地块)
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4.5建筑密度(%):
绿化率(%):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20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2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原地貌
起始价:95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
宗地编号:SS2012-011宗地面积:217.3平方米宗地坐落:思阳镇朝阳路(原粮食局办公楼A2地块)
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4.5建筑密度(%):
绿化率(%):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20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2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原地貌
起始价:85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p#副标题#e#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4月20日至2012年05月16日到上思县国土资源交易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2年04月20日至2012年05月09日到上思县国土资源交易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5月09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05月16日09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2年05月16日10时00分在上思县国土资源局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 拍卖成交后10工作日内,竞得人应依据《成交确认书》约定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再申请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材料由竞得人自行申办,按时提供。
(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交付土地,交付土地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动工后1年内竣工。
(四) 拍卖出让土地涉及到的税费由竞得人缴纳,具体由地税认定和征收。办理土地登记涉及的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和证书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本期拍卖出让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单方承担。
(五)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书,即视为完全接受和认可出让方对拍卖出让土地条件的界定。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或来人来电咨询。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上思县国土资源交易所
联 系 人:唐国送、黄海超
联系电话:0770-8517296
开户单位:上思县土地市场管理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思县支行
银行帐号:772101040002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