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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行政调控开始陆续谢幕 用经济手段分类调控

发布时间:2014-11-03  来源:0352房网  编辑:木子
摘要:行政性干预手段是阶段性政策,需要逐渐淡出市场楼市最终要建立一种以市场规律为核心的长效调控机制。破除对行政手段的依赖,不追求一时的效果,而是追求长期的稳定发展,相信这才是中央对于地产市场调控的新认识。
 
    目前,市场向好因素增加,比如首套房认定标准放松,政策支持力度加强等,业内人士预计楼市未来将“量增价稳”。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房贷新政释放了大量需求,起码可以增加30%的可购房人群,这一政策的松绑效果相当于限购松绑影响的5倍以上。他预测,整体四季度依然会是量增价稳的市场形态。
 
    淡化行政干预明朗
    为抑制曾经过热的房地产市场,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措施。“之前,新一届政府的主导思路是要求在结构性改革中,实行去杠杆化和以短痛换取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在这一主导思路下,房地产市场的调整势在必行。”有关业内人士称。
 
    现在,市场发生了变化,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徐洪才说,过去,为抑制投机性需求,防止房地产市场过热,国家采取了行政干预手段。现在,有些地区供过于求,三、四线城市房价下跌。为维护市场平稳运行,保障市场不大起大落,同时,也为了解决房地产拖经济增长后腿的问题,需要因时制宜,放弃特殊时期的行政干预手段,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
 
    “运用政府的行政力量来对市场实施干预,短期内能够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长期来看,市场的力量是难以战胜的。”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胡志刚表示,房地产市场需要在行政调控之外“呼吸”的空间,这与本届政府想要还市场一定自发调整空间的工作思路相吻合,而解决房地产市场问题的真正“良方”还是应该来源于市场。
 
    专家认为,行政性干预手段是阶段性政策,需要逐渐淡出市场,楼市最终要建立一种以市场规律为核心的长效调控机制。“破除对行政手段的依赖,不追求一时的效果,而是追求长期的稳定发展,相信这才是中央对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新认识。”胡志刚表示。
 
    用经济手段分类调控
    当前房地产市场分化格局日渐明显,一、二线城市需求仍旺,三、四线城市供过于求,过去“一刀切”的调控方式显然已不合时宜,以市场手段分类调控成为主要方式。2014年年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明确楼市调控的主基调是“分类调控”,专家指出,未来调控将根据各地具体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即热点城市继续增加供应,抑制、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而对于库存量较高的城市,则要控制住宅用地供地规模,控制供应结构。
 
    “对于房地产的调控,政府工作报告中有56个字,对四个方面进行了表述:调控、供给、需求和市场。”倪虹说,用市场的手段调控市场的问题,将是下一步调控的主要方向和手段。未来一段时期,政府将更倾向于运用金融、财税等市场化手段,而行政化手段相信会越来越少。
 
    在分类调控中,保障民生是重要内容。倪虹介绍,在调控方面的表述是“分类调控”,所以给出的信号是,政府做好政府的事情,市场发挥经济规律做好市场的事情。其中,政府做好政府的住房保障工作,也是政府做好政府的事情的一个表现。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要基本建成480万套,新开工700万套。倪虹说,大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保障房的建设规模就应大一些,比例适当高一些,综合考虑困难程度不同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而对小城镇来说,重点可能就是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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