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拟将保障房合为三类 推进公租房廉租房并轨
发布时间:2014-07-30 来源:0352房网 编辑:木子
摘要:媒体近日从一份《关于推进我市住房保障体系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了解到,南京正在酝酿推进住房保障体系的转型发展,与北京类似,以共有产权房为核心的产权型保障房将取代人们熟悉的经适房,同时廉租房也将退出历史舞台纳入到公租房中。
南京住房保障整合为三类
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住房保障,以
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的供应体系,这将成为今后南京住房保障的基本思路。与现有保障范围相同,
城市低收入、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都将是被保障对象。
如何能够实现“应保尽保”?据了解,按照“保障基本、并轨运行、租补分离、产权共有”的思路,南京将把现有保障房品种整合为货币补贴、
租赁型住房、产权型住房三类,推进公租房与廉租房的并轨,建立以共有产权为核心的产权型住房保障制度。
货币补贴
货币补贴实际上是租赁补贴。对于符合保障范围体系的住房困难家庭,如果不接受租赁型或产权型保障房的,可以领取租房补贴。南京拟规定,租赁补贴将纳入市、区财政预算安排,加快建立租赁补贴发放
银行专户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补贴用于改善保障家庭的住房困难。
租赁型住房
目前南京根据申请入住对象的收入等不同,将租赁型保障房分为廉租房和公租房,但实际上这两种房的房源本身并没有多少区别。南京早有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的呼声,在实践中也已经开始运作。
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指出,今后这两种住房统称为公租房,这意味着“廉租房”这个名词将成为历史。今后,城市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凡是享受租赁型保障房的,都会住上公租房,他们之间的区别只是享受不同程度的租金补贴。
产权型住房
从未在南京出现过的共有产权房,将正式登上舞台,相关立法也有望今年出台(现代快报曾作报道)。此次实施意见中也提及,根据住房保障人群支付能力和
房价水平确定
购房的首次出资比例,个人产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所购房屋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所得收益按照产权比例进行分割。
“其实从南京对共有产权房的定义看,过去的经适房性质与之类似。”知情人士说,南京对经适房的规定也是“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所得收益一半上交政府”,某种程度上经适房就是政府与个人各持有50%份额的共有产权房。因此,在明确共有产权房成为未来产权型保障房核心后,经适房将退出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