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今后新建住宅小区均要规划应急避险场所
发布时间:2014-04-28 来源:0352房网 编辑:李建霞
摘要:今后,新建住宅小区均要规划建设与居住人口相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和紧急疏散通道。23日,山西省政府法制办就《山西省抗震设防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4月23日起至本月底,全省社会各界均可提出意见建议。
《条例》要求,今后编制
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应与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相衔接。编制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并与相关规划相衔接。大型工矿企业和易产生次生灾害的生产、贮存企业,应编制抗震防灾规划。
今后,全山西省各县
市区编制城乡建设规划时,都应按照实际需要规划应急避难场所和紧急疏散通道。学校和文化、体育、展览等场馆,应按照应急避难场所的要求进行规划。新建住宅小区,应规划与居住人口相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和紧急疏散通道。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符合国家和省的标准。建设
工程选址应避让活动断层、地裂缝、滑坡、崩塌和采空区等地震地质灾害危险区。
你对山西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还有什么意见建议?即日起,可通过以下3种方式表达想法:
1、登录山西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西省
太原市府东街101号山西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三处,并在信封上注明“山西省抗震设防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cbac318530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