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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4.24将全面执行住宅预售价格网上申报制度

发布时间:2013-04-23  来源:0352房网  编辑:红兰

摘要:据了解,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向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下发通知,从4月24日起,广州全面执行商品房住宅预售价格网上申报制度,开发商卖房前要先网上申报预售价,并接受国土房管部门的价格指导。

  刚刚过去的一季度十区新建商品住宅的均价已大幅超出了控制目标。根据监控统计,一季度广州市十区新建商品住宅的均价达到16624元/平方米,比去年同期的13853元/平方米上涨20%,和去年广州十区全年均价14044元/平方米相比,也已有18%的上升。有人担心:广州今年能实现房价控制目标吗?

  政策:网上申报预售价 接受价格指导

  新“国五条”广州版落地细则提出,将强化市场监管,要求对商品住宅的预售申报价格实行指导,不接受国土房管部门指导的,不核发预售许可证;超过申报价格销售的,不得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在一季度广州一手房价持续上涨的背景下,广州商品住宅限价的“靴子”正式落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近日向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下发了《关于落实广州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就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监管、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等具体事项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从4月24日起,广州市全面执行商品房住宅预(销)售价格网上申报制度,开发企业预(销)售商品住宅前,须办理预(销)售价格网上申报,并接受国土房管部门的价格指导。“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广州市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做好住房销售信息的公示,诚信经营、规范从业,自觉维护房地产市场良好秩序,严禁发布虚假信息,严禁误导购房人及协助购房人伪造、变造、虚构证明材料。”

  《通知》还明确,各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近期将联合工商、物价等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违反住房限购政策违规销售、违规经纪、哄抬房价、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中原地产项目部总经理黄韬表示,网上申报楼盘预售价的做法其实此前一直在实行,开发商申请预售证时也要申报预售价格,但是此次更明确提出了要接受国土房管部门的价格指导,呼应了新“国五条”广州版细则的相关规定。

  黄韬表示,随着通知正式下发,可以预见未来广州对楼盘销售价的管理将更加严格,特别是对于高价楼盘的影响将会较大。

  有业内人士预测,开发商想要应付政府的限价政策,很可能采取两种对策:一是“裸卖”,即直接减掉装修,卖毛坯,从而降价项目的网签价格避免受到政府限制;二是一房两合同,精装修房按毛坯价网签,再私下签订装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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