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文章
摘要:据报道,5月11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该报道加上标点符号一共84个字符,但却极其符号“字越少,事越大”的规律。首先,这次座谈会是“四部委”主持召开的,起草、推行、监管等重要部门悉数在场,已经最大程度拔高了会议的高度。换言之这是国家层面最高级别在商讨房产税开征的相关事宜;其次,选在这个时间节点召开如此规模的会议,用意再明显不过:当前阶段经济有所回暖,一季度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也有明显升温。这个时候国家讨论“房地产税试点”,显然是有意借房地产税来给市场降温。我们此前也多次分析过,房地产税虽然提了近10年都未能落地,但不得不承认房地产税的威慑作用不可小觑。事实上,从过往的经历来看,每一次国家发布关于房地产税开征的重要信息,都会引起市场恐慌性抛售。尤其对于吓退投资炒房作用更为明显;
再者,会议的主题是“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再一次释放了不同信号,房产税在开征之前,大概率会先搞试点。用粤开证券研究院副院长罗志恒的话说,这就向社会释放房地产税开征的信号,房地产税迟早都要开征;事实上,除“四部委”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座谈会外,过去两个月财政部已经两提“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了:4月7日,财政部财税司司长王建凡首次提到,要逐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5月6日,财政部长刘昆在经济日报撰文再次强调,健全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财政部实锤,房产税或真要来了?专家建议:深圳、海南先搞试点
业内专家分析认为,仅间隔不到一个月,财政部就两提“加快”房地产税,毫无疑问这是财政部实锤,房产税真要来了——虽然房产税立法完成尚无准确时间表,但是从今天召开“试点”座谈会来看,未来很可能会对区域中心城市率先开征房地产税。
对此社科院专家倪鹏飞也表示赞同,一方面部分城市确实有出台房产税的必要性,尤其是深圳,去年底时,央媒经济日报就发布头版文章建言,深圳应该率先试点房地产税;另一方面,房产税从部分城市“试点先行”,完全符合财政部此前公布的房地产税征收的三大原则之一:分步推进。
事实上,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就曾直言不讳表示,房地产税试点最早可能在深圳和海南两地进行。因为中央文件已经授权这两个地方加快改革,因此只需要走相应程序即可进行房地产税试点。当然,这一次的“试点”将完全不同于上海和重庆,政策设计上会更周到、更有效率,征收范围也会最大化,且征收力度也会大大加强。
房地产税出台已无悬念,虽然当下国家层面并未给出具体出台的时间表,但是多个部门、经济学专家都直言预测,5年内房地产税这个靴子大概率会落地,原因有三个:
其一、市场亟待房地产税这个保留大招来降温,尤其是具有人口增量显著、经济发达、区位优势的城市,未来几年房价上涨压力依然很大。社科院专家就曾直言,应当率先在一线热点城市和炒房屡禁不止的城市加快房产税试点;
其二、房产税出台有民意基础,尤其是房价虚高、投资炒作蔚然成风的城市,数以万计的老百姓都盼望着房产税能早日出台;
其三、未来5年是房产税出台的最佳窗口期,超过或很难再有机会推行。因为在经济不稳定或下行当中出台,会成为经济增长的障碍。
房产税到底该怎么收?其实也有了几套可行的科学方案:
第一、房改专家孟晓苏建议“见房就征,见证退税”。意思是,对所有房产都应该一视同仁征收房产税,但是要对特殊群体进行一定程度的“按人头”减免退税;
第二、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建议,应该实行全覆盖低税率,即税基既包括存量也包括增量,税率应该分城市区域地段,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征收;
第三、税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张学丹建议:房地产税不能够一刀切,应该要差别征收,毕竟房子是拿来住的,必须保证市民的具备居住需求。他认为应该设置40平/人的“免征面积”,对超过面积才实行累进式征税,税率1%-3%左右。
不管是以哪一种方式开征房产税,毫无疑问对于多套房的人来说都恐怕会有“麻烦”。我们以张学丹建议的方式为例来估算一下,房价2万/平的城市,一个家庭拥有3套房子,总面积320平,需要征税的面积是200平,按照税基2%计算,那么这个家庭需要每年交税8万元。如果是5套房子,征税面积是400平,税基3%,则每年需要交税24万之多。
毫无疑问,这多出来的税收成本对于绝大多数房子多的人来说都会是很大的“麻烦”,尤其是那些手中握有大量空置房产的人,突然多出来的不小的持房成本对于他们来说是不小的压力,或可能直接倒逼他们降价抛售房产。黄奇帆曾经就说过,如果房产税率能达到3%以上,就没人敢炒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