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太原将采取联名卡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11-10-20 来源:0352房网 编辑:宋羽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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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1年9月1日起,太原市职工在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已领取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提取方式一律采取入联名卡办理。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须携带联名卡原件及复印件。
对未办理联名卡的职工,公积金中心设立过渡期,时间为9月1日―12月31日,在此期间,尚未办理联名卡的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仍按照原规定提取,采取入银行卡或存折的提取方式办理。
从2012年1月1日起,太原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提取方式一律采取入联名卡办理。
此外,对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不正常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的职工,原则上不再办理联名卡。此类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仍按照原提取规定,采取入银行卡或存折的提取方式办理。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我中心为方便职工查询、快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与交通银行太原分行联手推出的具有银行借记卡功能和公积金功能的金融卡,可实现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提取转存、自动还款、短信提醒等多项公积金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