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起,国家对个人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二套房认定便遵循“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原则。二套房的认定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成套住房数量认定。
而如今,在信贷规模一再紧缩,以及国家对楼市调控效应初现的情况下,房贷产品在银行眼中已不是最优质的产品。部分银行的贷款额度有向其他业务转型的趋势,如经营性贷款、中小型企业贷款等。加之银行要配合国家宏观调控,必须通过收紧贷款额度来挤压投资和投机需求,因此,目前“认房又认贷”的方式就成了银行办理房贷业务的主要标准。
不过,新政开始执行的一段时间里,由于我市还没有建成可供银行查询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在国家查处力度不大的情况下,不少银行会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发放首套贷款。
近日,申请贷款买房的市民陈先生十分苦恼。之前还告诉他申请首套房贷“应该不成问题”的银行工作人员,近日却突然通知他:因为他名下已有一套房产,所以即使这套房没有贷款,可按照“认房又认贷”的原则,也只能给他按照二套房放贷,即首付六成,利率上浮10%。
银行给出的解释是:如今国家政策越来越紧,银行贷款方式也会不断调整。记者发现,如今,省城太原银行对于二套房贷的认定几乎都已成为清一色的“认房又认贷”。
“你之前不还说得好好的,只要我没做过房贷,不管现在有没有房,都能按照首套房给我放贷吗?”10月9日,在双塔街一家股份制银行,一位客户正跟个贷处的工作人员理论着。“之前还行,可政策一天比一天紧,到了现在真正放贷的时候,我们银行的具体办法也会调整,首套房贷是绝对批不下来了。
”银行工作人员无奈地表示,以前银行也就顶多查一下贷款人征信记录,只要上面不显示有房产就可以直接按照首套房放贷款。但如今,这一切全部变了,贷款人即使征信记录上没有房产,银行也会很“细心”地查看其户口本,对照“户籍所在地”、“现住址”等信息,一旦发现可疑之处,而贷款人不能证明“清白”,银行便会按照二套房放贷。
对于房贷政策频频收紧带来的影响,一家大型房地产公司的销售人员邓女士感受颇深。公司从去年年底就开始预售的一批楼房,直到如今还有不少人未办妥房贷。从一开始能打八五折到后来调整为基准利率,再到如今的上浮10%乃至更多,每遭遇一次贷款政策的变动,便会引来一片客户的抗议。公司只能一次次地安抚、协调……
而10月9日,记者走访了包括工行、农行、中行、招商、兴业、华夏等在内的多家银行,得到的答复均是“认房又认贷”,其中一直以“灵活机动”着称的股份制银行也表示目前会谨慎放贷。光大银行虽然表示有可能争取到首套房贷,但目前首套房贷利率也已上浮10%,二套房贷则上浮高达20%至30%。
浦发银行则表示,即使客户的按揭已被认定为首套房贷,利率也要上浮20%。建行工作人员虽表示,“只要贷款人征信记录上查不到房产应该问题就不大”,但也同时透露,目前“申请贷款的难度很大”。
“我们现在也很难啊!国家审查处罚力度越来越大,一不小心就会被罚。我们宁愿不做业务也不想被罚呀!”多家银行这样表示。波及面十分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