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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改住”新政引热议 有利于商业用房去库存

发布时间:2016-06-16  来源:北京晨报  编辑:郭瑞瑞

摘要:2016年6月初,国务院发布“商改租”出租新政,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这一新政引来业内专家的热议,专家认为新政可以帮助房企回笼资金,有利于商业用房去库存


       2016年6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规定支持租赁住房建设,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这一新规定在地产圈引发热议,业内专家为此新规操作把脉。


       帮助房企回笼资金


       亚豪机构市场总监郭毅说:“部分城市在偏远地段推出商业用地,以便提升当地商业配套,但由于当地店存在人口不足、消费力不足、缺乏商业氛围的情况,商业用房难以对外出售,所以开发商才将商业用房建为带有住宅性质的房子对外出售。此类‘商改住’产品不符合相关规定。”


       《意见》允许将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可以帮助开发商换一种形式经营库存物业。《意见》还规定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发行债券、不动产证券化产品,稳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金试点,可以促进企业盘活积压土地、实现资金回笼。


       有利于商业用房去库存


       易居智库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截至今年6月11日,全国商品住宅的去库存周期大概在20个月左右。但全国商业用房的去库存周期要超过30个月,全国商业用房去库存的压力是更大的。《意见》允许将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对外出租,有利于解决部分滞销商业用房的去库存问题。


       可以平抑房租上涨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经理靳瑞欣认为,按照国务院出台《意见》的有关规定,被合理改建成租赁住房的商业用房对外出租,有利于盘活商业存量房源,增加市场上租赁房源的供应,这样可以平抑租金的上涨。商业用房原本是使用商水商电,成本比较高;一旦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对外出租,可以使用民水民电,这样降低了租客的生活成本,减轻了租客的租房费用。


       可售商业用房改建可能性低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对于一二线城市来说,闲置商业用房非常少,即使部分过去闲置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也存在出租收益是否能弥补改建费用的问题。举例来说,以北京东四环为例,改建一个商业用房成为单间租赁住房,每平方米改建成本在2000元以上。一套50平方米空间改建成本10万元,就需要出租两年以上收回成本。所以新规对自持物业有利好,但对于可售物业来说,尝试改建租赁住房的可能性较低。


       后续配套措施要跟上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指出,在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后,仍然需要按照运营的思路来操作,那么,对于开发商来讲就陷入了“重资产”运营的境地。开发商仍然要寻求金融化的手段把此类项目变轻,用“轻资产”的思路操作,这样才能增加成功盘活资产的可能性。


       在《意见》中明确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发行债券、不动产证券化产品,稳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但是,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推进力度来看是比较缓慢的。如果在商业用房改建租赁住宅后,后续没有配套税费优惠、金融化手段的支持,部分此类项目也难以活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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