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便民新举措 租房提取变为3个月一次
发布时间:2014-06-15 来源:0352房网 编辑:杨晓敏
摘要:租房提取公积金将由以往的一年提取一次,缩紧到3个月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为3个月个人和单位缴存公积金总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处处长吕志民介绍,租房提取公积金存在大量的弄虚作假情况,过去是用假发票、假合同,后来又演化为买真发票,但租房这事是假的。为此,公积金中心即将出台新
政策,凡是租房提取公积金,提取人只能3个月提取一次,提取的限额为本人和单位缴存公积金3个月的总和。
也就是说,一个人每个月缴1000元公积金,单位同样也给他交1000元,那么他每次只能提取6000元,3个月提取一次。
同时,另一类弄虚作假较多的以虚假的外地
购房,外地租房来提取公积金。吕志民表示,即将出台的
新政策里,把职工外地住房和外地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责任加给了单位。
“就是你的职工在外地购房,或者在外地租房,由你单位出具他在外地购房或者租房的证明,然后提供你职工缴存社保的证明,我们再给他办理提取。”吕志民说。
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还透露,将简化购房提取公积金的手续。其中,使用
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在提取公积金时,不再需要提交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材料。
吕志民介绍,公积金中心即将出台新政策,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如果要提取公积金,只需提供提取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
银行储蓄账户,就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
而过去,购房提取公积金还要提交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购房发票等材料。
吕志民解释说,这是因为公积金中心可以通过贷款系统获取购房人所有的贷款资料,因此不再需要购房合同等材料。
而承租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家庭需要提取公积金时,提取人只需提供房租发票和提取申请书,以及自己的银行账户即可。
他表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提取人近期就可以享受到新政策的便利。同时,公积金中心下一步也将与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在北京范围内,与商业贷款购房的信息进行交换,那么将来用商贷购房的家庭也可以享受到这一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