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土资源局25日发布的消息显示,自6月中旬起北京开展“小产权房”的清理整治工作。对在建项目将责令停工、停售,查封工地,拆除售楼处,查封施工机械,遣散施工队伍。对在售项目将责令停售、拆除售楼处,查封已建未售房屋。
2012年2月,国土资源部表态称,今年国土部将联合相关部门,选择“小产权房”问题相对突出的城市,开展“小产权房”的试点清理。目的是在试点基础上总结完善政策,为启动全面清理“小产权房”工作做好政策和制度的储备。
当时国土部表示,试点城市名单和试点方案正在研究中。业内人士预计,北京很有可能作为试点城市。
北京市国土局25日发布的信息显示,从6月中旬起,北京市政府以区县政府为责任主体,以乡镇为清理整治单元,开展对利用集体土地违法建设销售(变相销售)住宅的清理整治工作。
清理整治工作将坚持属地管理、政府主责原则,以区县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仍在利用集体土地违法建设销售(变相销售)的住宅项目,市属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协调配合。以乡镇为清理整治单元,逐村清查,造册登记,随时清查、随时处理、随时整改。并坚持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
据介绍,目前北京市已成立由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住建委、规划委、人民检察院和各相关区县政府等单位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清理整治工作正有序推进。
据了解,“小产权房”中最难处理的是已经售出的“小产权房”,目前对于这些“小产权房”如何处理,国土部门尚未有相关的政策。记者注意到,此次北京的清理整治中,也未提及已售“小产权房”的处理。
■ 措施
●在建的“小产权房”项目,责令停工、停售,查封工地,拆除售楼处,查封施工机械,遣散施工队伍;
●在售的,责令停售、拆除售楼处,查封已建未售房屋。同时,还将依法查处有关设计、测绘、施工、销售、代理销售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相应执业资质。
此外,将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已经售出的“小产权房”如何处理,目前,国土部门尚未有相关的政策。此次北京的清理整治中也未出台新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