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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清华大学不经意地透露建设5000套教师住宅而处于舆论漩涡之际,北京大学低调地紧随其后。更多的高校以及科研院所也如北大一样,都在积极地通过自建或定向团购方式,解决青年教师的住房难问题。
一块总占地面积43万平方米的城中村改造用地,在8年前就以划拨方式花落北京大学。如今,该地块已启动拆迁,并拟于2012年5月正式开工建设。
在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南侧,紧邻北五环,大片的平房分布在圆明园西路的两侧。与北面数座矗立的高楼大厦相比,这片高矮错落的平房区甚是扎眼。
记者近日获悉,北京大学已于今年5月下旬正式启动了北京大学肖家河教工住宅项目的拆迁工作。该项目总投资额约42亿元。按照建筑面积粗略估计,未来将为北京大学提供5000套左右教工住房。
国土资源部一位不愿具名的相关部门负责人认为,高校自建教师住宅并以经济适用房的价格销售给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使他们不再去社会上分食保障性房源,并没有不妥。“关键要看其建房的资金来源,只要不是占用国家财政拨款,而且又是比较特殊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又有何不可呢?”
记者近日来到这片即将拆迁的区域。在马路东侧,一位居民介绍说,自5月份拆迁公示发布后,已有拆迁公司的人陆续对部分住户进行入户测量。在马路西侧的一条两边布满小商户的巷子里,记者找到了这份张贴在墙上的拆迁公示。
这份公示名为《北京市城市建设项目拆迁公示》,落款为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该公示发布于2011年5月13日。其内容显示,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地字〔2010〕250号文件批准,北京大学在肖家河地块范围内实施北京大学肖家河教工住宅项目建设。截至2011年5月12日,停止办理新批宅基地以及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等事项。
公示显示,北京大学肖家河教工住宅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32080平方米,总建设用地规模为33795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62.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2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工住宅、住宅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及回迁住宅。总投资额为42亿元,拟于2012年5月开工建设。
依路人指引,记者接着来到肖家河居委会。在居委会的一个宣传橱窗内,记者看到一份发布于5月23日的《北京大学肖家河教工住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该公示的落款为北京大学。
记者根据公示上所示的“建设单位:北京大学”的联系电话,联系到了北京大学肖家河项目建设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表示:“我们掌握的资料不太全面,最近一段时间也比较忙,没办法接受采访。”
据了解,早在2003年,北京市就已将肖家河地块划拨给了北京大学。此后该项目多年未有实际进展,原因之一就是征地补偿金额过高。直到2009年12月28日,北京大学才与海淀乡经济合作总社、圆明园农工商公司共同签订了项目征地协议。到2010年4月,北京市50个市级挂账整治督办重点村(点)名单出炉,肖家河社区名列其中,并被列为重点工程之一。这给北京大学教工住宅项目带来了实质性启动的机遇。
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记者找到了一份批号为“京(海)政地征〔2011〕006号”的征地公告,落款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发布日期为2011年4月27日。该公告显示,征集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乡经济合作社总社集体土地41.7673公顷(626.51亩),用于北京大学肖家河教工住宅建设项目。
其中,住宅用地为32.7848公顷(491.7720亩)。土地补偿费为59.5067万元/亩,共计37281.5083万元。需要安置农业人口594名,安置补助费为22718.4917万元。此外,北京大学还需要提供6万平方米的还建商业。按照上述补偿标准,北京大学须支付6亿元现金补偿。
正如清华大学一样,自建的教师住宅未来按成本价对教师进行配售,与市场商品房售价高达3倍以上的差价,不免让公众产生高校福利分房回潮的质疑。
记者查阅政策发现,在“国办发[1998]230号文”和“教发[1998]23号文”中,鼓励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文化团体和卫生机构利用单位自用土地为职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在2010年7月29日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第54条中也提到“研究制定优惠政策,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p#副标题#e#
与此同时,在北京大学教师群体内部,也有不同的说法。所建住宅能否真正分配给有住房困难的青年教师,也是未知数。“北大就是这样,有的教师房多,用于出租,有的教师因为需要却必须租房……房产复杂而保密。”一位网民在微博上说。
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担忧,清华、北大的政府送地优惠,会引发其他高校的效仿。“此例一开,其他高校一样会加紧向政府施压,要求送地、赠地。于是,最后大家就拼谁的校友后台硬,谁与政府的关系铁。于是,幕后交易层出不穷。”
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则担忧,高校自建房如果列为社会保障性房源,将会使保障房建设缩水。“部委、央企、高校中有社会声望的、有资金关系的、有行政动员能力的,把单位自建房按照保障房的名义放到自己的名下,那么保障房也不会让社会住房变得更加公平。”
但前述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则认为,即便不让高校自建房,很多青年教师也符合申请保障房的标准,到社会上排队同样会占据大众的保障性房源。“高校自建教师住宅,政策上没有不允许。我从来不认为只有房地产企业可以开发房地产。北大为什么就不可以自己建房呢?”
该负责人认为,关键要看高校建房的面积是否符合保障房的建设规定,以及建房资金来源是否占用国家财政拨款。
究竟该如何看待高校自建教师住宅行为?又该如何解决高校普遍面临的青年教师住房难与引进人才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