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常识问答《一》
发布时间:2011-05-06 来源:0352房网 编辑:编辑小冯
问:我母亲去世时留下了一套承租房,我与姐姐商议,将房暂时过户到姐姐名下,然后卖掉房子二人平分卖房款,并写下协定。谁知,过完户后,姐姐不肯卖房子,并玩起了失踪,而且房子已被她悄悄出租了。
答:1、法院对于承租权房屋的倾向性态度是不能继承;2、你与你姐姐的协议是有效的。3、对于使用权房屋的争议,法院一般是不受理的,但如果采取继承的角度立案有可能受理。4、即便受理了案件结果也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建议你尽量协商解决。老牛
问:我准备买套二手房,房龄未满5年,我和房主谈好价格房主净得40万,所有税都是我出。请问我出的营业税5.5个点是房主净得价的5.5个点还是房子评估后价格的5.5个点?
答:应当是房子评估价的5.55%,由地方税务局征收。
问:我已经结婚了,但是户口还跟父母一起,我父母有一套使用权的房子,这种情况下,我父母买房子的话属于二套房吗?如果贷款的话,我跟我老公可以一起还吗?
答:1、使用权房屋只有租赁权,没有所有权,所有权属于国有或单位所有,因此不计套数。2、你父母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应认定为首套。3、你父母贷款得考虑一下贷款年限,超过60周岁就很难贷到款了,你得同商业银行沟通一下具体情况。4、与你丈夫共同还贷的问题由你们协商解决,从法律上来讲,是可以一起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