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调整限价房申购门槛:25周岁可申请购房
发布时间:2014-06-04 来源:0352房网 编辑:卡卡
摘要:5月29日,海口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值得关注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措施,包括提升规划审批效率、购120平米以上新商品房的本省居民可购房入户等。
对此,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让更多的人获得
住房保障,我们合理
调整了限价商品房申购条件。”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从年龄上,海口市原来的规定是单身居民可以申购限价房的年龄为35周岁,现在调整到了25周岁。“这是考虑到中低收入家庭年轻人的购房结婚需求。”他说。
其次从缴纳社保年限上,从原来的必须在本市实际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满8年调整到了满3年即可。另新增了两种可申购的人群,即从事个体经营并在本市实际居住满5年的人士;或属海口市人才计划引进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硕士以上学位且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累计为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人士。“海口是大特区省会,一个开放性
城市,有很多外来的生意人和技术人才,他们为海口的发展也作出了贡献,应把他们也视作海口人。”他说。
第三,从限价房面积上,申请条件中有一条是自有住房面积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过去该条件是以建筑面积来衡量,如今改成以使用面积来衡量。“这是为了尽可能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环境。”他说。
同时,为了增加商品房的有效供给,《意见》提出
投资达到
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即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据了解,此前对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的形象
进度规定为8层以下房屋必须
封顶、八层以上房屋建完2/3的楼层才能预售。而《意见》实施后将加快商品房上市
销售步伐,增加商品房有效供给量,进一步稳定商品住
房价格。
另悉,《意见》提出实施购房入户
政策,一方面是为让更多的省内农村人口能够融入城市生活,充分共享省会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另一方面是为了引进高素质人才,做大做强海口,从而进一步支撑城市发展,近期亦将尽快出台一个具体实施细则,将具体条件和流程一一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