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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税一房两价 结果"阴阳合同"买方违约起纠纷

发布时间:2011-04-26  来源:0352房网  编辑:房产小编

去年10月8日这天,买房子的小胡夫妻为了能少交点税,和卖房的老陈夫妻签了两份合同,一份是《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其中约定房屋转让价格是352万元。同时他们又签订了一份补充合同约定这套房屋的成交价实为448万元。正式合同交给房管局,这样就能少交税了,两份合同一明一暗,这就是通常说的“阴阳合同”。

    没过几天,小胡夫妇突然反悔,表示不会履行两份合同,也不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协商无果下,老陈将小胡告上法庭。

    近日,法院开庭。法庭上,小胡的律师认为小胡和老张签订的两份合同违反相关法规,合同无效,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此案法院还在审理中。

    这种“阴阳合同”是否无效

    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龚俊锋律师解读说,这种合同主要条款是合法有效的。因为它是买卖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形成的共同条款。而且,该房屋转让合同也是杭州市房管局和杭州市工商局出具的格式合同,买卖双方仅对合同中房价进行调整,将部分房价未写入正式房屋转让合同中,而是通过补充协议的形式来补充房价,从而达到逃避税收的目的,合同主要条款是合法有效的。

    龚律师认为,合同中逃避税收的部分存在一定问题。针对该部分房价的约定会因违反合同法的规定而导致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一旦被发现,双方当事人还必须补交偷逃的税款,甚至也会面临高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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