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早逝 辽阳老两口将儿媳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婚房
发布时间:2011-04-26 来源:0352房网 编辑:房产小编
原本一个和睦的家庭,因为儿子的突然病逝,让老人给儿子结婚准备的房子成了老人和儿媳争议的焦点,婚房的归属让双方各持己见,争吵不休。为此,老两口将儿媳连续两次告上法庭。
老张夫妇十分疼爱儿子,为儿子准备了结婚用的房子,自己却住在农村的平房里,并且经常在经济上资助儿子小张的生活,小张两口对老人也是十分孝敬。可是,2010年春天,小张突然病逝。老人把儿子的丧事办完后,在经济上依然资助儿媳和孙子。日子一天一天过去,老人的身体越来越差,在2010年冬天,老人提出要搬回楼房居住。儿媳小赵不同意,她说:“我工资才挣1000多元钱,一个人带着5岁的孩子上哪住呀,我不同意搬走,再说当初结婚时,就说把房子给我们了,现在儿子去世了,你们就反悔了,我不能把房子腾出来。”
老人见儿媳不愿让出房子,觉得很伤心,于是将儿媳告到法院,要求返还婚房。宏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赠与房屋合同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没有办理手续的,其转让视为无效。本案中儿媳主张房屋赠与,但原告老张夫妇否认并且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视为赠与没有成立。经过调解,儿媳同意为老人腾出房屋,老人也把自己继承儿子的遗产份额给了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