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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太原市房管系统年度工作会议上获悉,为了让低收入家庭尽快住进宽敞、舒适的新房,今年太原市将继续降低廉租住房准入门槛,将准入申请条件由2013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1125元放宽至1290元,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
从太原市房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降低准入门槛,太原市连续三年降低廉租住房准入条件:从2011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608元(含608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以内,降到2012年家庭人均月收入660元以下(含660元)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内(含13平方米);再降到2013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放宽到1125元;而今年将连续第四年降低准入门槛。
据统计,去年太原市廉租房保障家庭共7944户、21385人,其中新增1683户,保障覆盖面扩大了24%。太原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称:“准入门槛一再降低,使得政策保障范围持续加大,这就让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得到了住房保障的红利。”“十一五”期间,我市就启动了廉租住房建设工作,在经济适用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分别按10%和5%配建了套内面积在50平方米左右的廉租房。近两年来,我市保障性住房每年都以“翻番”的数量开工建设。
根据《山西省廉租住房配租与退出管理办法》,具有当地城镇非农业人口,家庭收入、财产、住房情况符合当地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均可申请廉租住房配租保障。廉租住房配租与退出,遵循申请条件公开,审核程序透明,轮候规则公正,配租结果公平的原则。廉租住房配租保障的申请人应当为户主。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非户主的,应当出具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状况及其他有关信息,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登记为廉租住房配租对象的无房户,危房住户,55岁以上的孤寡老人,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优抚对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无劳动能力的重病、大病患者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可以优先轮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