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状告房东私自扣押贵重物品未归还引纠纷
发布时间:2013-10-30 来源:0352房网 编辑:王红兰
摘要:因为房客没有按时缴纳房租,房东未经房客允许就把东西收了起来作为抵押。想等房租结清后再归还。纠纷却因此而起:房客说自己的东西少了,还为此报警。
四川人老赵在厦打工,住在后埔一间出租屋内,和房东处得还不错。2013年,他遇上劳务纠纷,生活困窘,房租没有按时交。“每个月500元,月初支付。”老赵说,8月份的房租他没有及时交,9月4日有事出门,走的时候跟房东打了招呼。
老赵一走就是一个多月。10月17日傍晚,他再度回到出租屋时,发现门锁被换,没法进入,打电话给房东,对方说第二天过来处理。老赵说,第二天上午,他终于进了屋,可屋内却空空荡荡,自己的东西不见了。
媒体从房屋管理员那里了解到,老赵的物品被房东移出,统一装箱,等房租结清后再归还。老赵翻检完物品后表示,一只价值5000多元的手表,还有一套母亲留下的金饰不见了。老赵追讨损失,可房东不承认偷窃物品,两人起了纠纷。
针对这一案例律师表示:此类因房租纠纷引发房东移动房客物品的事件多发。房东虽然有收回房屋使用权的权力,但在移动房客物品前要得到物品所有者的允许,移动物品时也需有第三方在场。老赵若能提供丢失物品的证据,可找警方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