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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小编眼中,城管的形象一直是酱紫滴:暴力执法,蛮不讲理,野蛮凶残……好吧,虽然有些夸张,但最近各种城管打砸伤人的负面新闻不断,让小编的观点更加偏激啦。而刚才看到一则城管队长投资房地产被骗420万的新闻,让小编眼前一亮:何方神圣如此大胆,敢太岁头上动土骗城管?接下来,让我们的当事人闪亮登场。
杜志国,1969年出生,户口在海淀。被害人宫某是某城管分队队长,跟杜志国是朋友关系。“他对房地产比较感兴趣,所以我有时候会带他去各地看当地的市场环境”。2010年10月至12月期间,以帮助负责用地规划审批的内蒙古锡林浩特市领导调动工作需要办事经费为名,骗取宫某人民币120万元。
2011年国庆节假期,杜志国带着宫某及其家人一起来到锡林浩特看了一块地,宫某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杜志国随即声称这块地是自己的,可以和宫某一同开发房地产,双方随即签订了一个《意向书》,约定该地块前期的各项开销均由宫某负责,杜志国则负责跑关系办批件,事成后二人利润对半分。此后,宫某分四次一共给了杜志国300万元。
“当时那块地和我没关系,我就是想钱到手之后再买。”杜志国在法庭上承认宫某看重的那块地和自己无关。而宫某的300万元很快花光,但所谓的批件却没有任何消息。
当公诉人询问其300万元的用途时,杜志国表示,“都是跑关系七七八八的各种费用。”但杜志国这些开销均无法提供相关发票的书证。最终,地皮的事不了了之。对此,杜志国给出的理由是“宫某的前期资金没到位,所以才没买成”。其后,宫某多次找到杜志国要求还钱,但直到杜志国案发被抓时,几乎没有还过宫某一分钱。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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