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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矿老板在京买房109套 被揭发身份证造假

发布时间:2013-05-08  来源:0352房网  编辑:红兰

摘要:7年前,一名山西年轻人杨文婷以自己两个身份证花近1.3亿元买下一座有109套房子的商品楼,其父杨三俊是实际出资人,曾是当地一名煤矿大老板。如今这109套房子已升值4倍。因开发商不肯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杨文婷将其告上法庭。一审判决杨文婷胜诉,开发商不服,提出上诉。

  事件起因:开发商“揭发” 购买者俩身份证

  庭审过程中,地产公司向法官“揭发”称,杨文婷曾先后以不同的身份证就同一标的房产起诉,身份存疑。

  据了解,围绕着11套商业用房,杨文婷和房地产公司打了几年官司,官司在朝阳区法院和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之间折腾过几个来回。

  在两家法院作出的至少5份法律文书中,杨文婷的出生年份分别显示为1986年和1989年,具体的月份和日期也不一样。

  如果后一身份是真实的,杨文婷2006年以近1.3亿元巨资买房时,只有17岁。

  杨文婷,男性,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他的父亲杨三俊,是109套房产真正的出资人和决策者。买房时用俩身份年龄相差3岁。

  房产现状:7年房价涨4倍房屋均为精装修

  杨家所购房屋,系分多次购买。在案材料显示,杨文婷所购房屋,只有13套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其余的都是建筑面积在62至78平方米的小户型

  在买房期间的邮件沟通中,杨家已经提出,商业用房要有燃气管道和烟道,普通房间改造后都要有卫生间等。杨家买房后,将房间面积和格局进行了改造,建成“三熙商务酒店”。据一份企业宣传材料显示,2006年至2008年,杨文婷担任酒店总经理,三年来酒店盈利6000万元。

  买房过程:向45位老乡“借名买房”

  诉讼期间金政房地产公司表示,房屋买卖协议是2006年5月中旬公司派人到山西与客户签的。

  厚厚一摞房屋买卖合同和公证书,被开发商作为证据交给法院。这些买卖合同是杨文婷和其他45名洪洞县人分别签署的,其中杨文婷亲自签约购买的只有14套。

  而公证书正是为了确认杨文婷在“借名买房”这个事实。杨文虎、杨文英等45人承认,虽然自己是名义上的购房人,但房款是杨文婷家出的,所有权归杨文婷享有,并授权杨文婷代办一切购房手续。#p#副标题#e#

  2006年北京市尚未限制非北京户籍人口购房,杨三俊为什么要以儿子的名义向老乡“借名”购房?

  开发商在法庭上曾向法官解释,“他觉得自己买那么多房子太显眼。”

  房屋买卖合同和公证书,也证实了杨文婷有两个身份证的事实。

  房屋买卖合同中记载的杨文婷的18位身份证号码,与公证材料中记载的18位身份证号码相对照,其中的出生年份、月份和日期完全不同。前者的出生年份为1986年,后者为1989年。两个身份证号码的最后4位数字也完全不同。

  最新消息:两个身份证 杨家律师没否认

  杨文婷的代理律师张群力。他没有否认杨文婷有两个身份证号码,但不肯透露任何具体情况,一直坚称身份证的事与案子没关系,多次回避这一话题。

  “这是开发商在瞎弄。”张群力称,杨文婷与开发商发生纠纷,是因为杨文婷买的房子开发商不给办过户。而不办过户的原因,是开发商把卖给杨文婷的房子偷偷抵押给了银行

  “我们和开发商之间的官司,和身份证没关系。”他说。

  专家讲解:有法律风险 财产权属存疑

  我国相关法律归队,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构成犯罪,即使情节不严重也将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如情节严重最高刑期为7年。使用买来的假身份证,同样构成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

  对于一人有多个户籍的情况,如当事人利用多个户籍进行违法行为或逃避法律责任,则应根据具体情节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对此有关专家表示: “109套房这个案子,买卖合同上写的身份证号和公证材料上的身份证号不同,如何确定两个杨文婷是同一人?如果当事人自己无法证明,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就是存疑的。一旦房主身份被否定,影响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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