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口头约定卖给弟弟反悔 起诉被驳回
发布时间:2012-04-09 来源:0352房网 编辑:罗慧哲
男子许,家住太原市一城中村。2011年,哥哥去世后,许被嫂子告到了法院。
原来,许早前与哥哥同住一个村,两家房屋东西相邻。因哥哥常年在外,房屋一直空着。2007年,在舅舅的帮助下,兄弟俩达成口头协议:房子4000元卖给许,钱款当下结清。
此后,许将此处房屋建造成了鸡舍。就在他打算进一步加大鸡舍投资时,2009年,哥哥却突然反悔了。“咱们是亲兄弟,我把钱全退给你,你还是把房子还给我吧。”哥哥找许商量此事,但鸡舍已小有规模的许并不同意。
几次商谈后,房子的事情暂时搁置下来。2011年年底,哥哥去世,嫂子几次登门索房,都被许拒绝了。不久,许接到了法院的传票。
庭审中,许认为哥哥的房子既然已经卖给了自己,就不该出尔反尔。况且几年来,他已对房子进行了改造和修建,同时村委会也认可他们的买卖行为。
最终,法院认为兄弟俩的口头约定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遂予以认定。至于许的嫂子当庭出示的宅基地使用证,并不能证明其未曾转让,为此,法院驳回了其要求腾房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