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老旧小区改保温层 施工期间居民须撤离
发布时间:2012-04-01 来源:0352房网 编辑:罗慧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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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还就《关于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外保温材料专项备案和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2010年11月上海静安区一高层住宅在外墙改造时突发大火,引起了社会对于建筑保温材料可燃性的关注。
北京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老旧小区改造的建筑外保温工程中,必须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以及燃烧性能为复合A级的热固性保温材料。按照国家相关标准,A级的标准最高,为不燃性建筑材料。
质疑建材质量可向政府反映
征求意见稿提出,负责生产老旧小区改造所需建筑材料的单位,必须是近两年没有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提供虚假质量文件或其他违法经营行为被行政处理、处罚的单位。
居民如果对保温材料的产品质量存在质疑,可以向街道办事处、区县住建委反映情况。
这位负责人表示,按照通知要求,改造中,施工单位应安排撤离居住人员安置场所。施工作业期间(即每日上午8点-12点,下午2点-6点)撤离居住人员。
如果有瘫痪病人、产妇、高龄老人等撤离确有困难人员,各方必须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
同时,施工单位还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安排专人巡查看护施工期间未撤离的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