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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同市平城区征启公告【2023】2号发布,涉及11宗地块,征收面积约263.34亩,征收土地用途为公园绿地、生态环境整治及公共停车场,具体征收公告0352房网已经整理如下。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平城征启公告[202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对以下土地实施征收。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
1、地块一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大同市平城区新旺街道,东邻御河西路及御河西路与同煤快线互通,南邻同煤快线,西邻柳泉南街,北邻智家堡扬水站南墙。
拟征收土地权属:新泉村、智家堡村 (以现场权属认定为准 )。
拟征收土地用途:公园绿地。
拟征收土地面积:约 95 亩,具体以现场踏勘、确权和《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现状调查确认表》为准。
2、地块二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大同市平城区水泊寺街道,东邻鸿雁路,西邻东方名城好旺角,南邻鸿雁路,北邻恒安街。
拟征收土地权属: 水泊寺小村 (以现场权属认定为准 )。
拟征收土地用途:生态环境整治。
拟征收土地面积:约 40.15 亩,具体以现场踏勘、确权和《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现状调查确认表》为准。
位置示意图
3、地块三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大同市平城区文瀛湖街道,东邻大同大学(御东校区北校区 ),西邻和汇花鹿湾小区,南邻兴云街,北邻云山街
拟征收土地权属: 曹夫楼村 (以现场权属认定为准)。
拟征收土地用途:生态环境整治项目。
拟征收土地面积:约 8.69 亩,具体以现场踏勘、确权和《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现状调查确认表》为准。
4、地块四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大同市平城区水泊寺街道,绿地璀璨北侧,东邻恒大翡翠华庭,西邻文兴路,南邻现状道路,北邻道路
拟征收土地权属:沙岭村 (以现场权属认定为准 )。
拟征收土地用途:公共停车场。
拟征收土地面积:约 47.51 亩,具体以现场踏勘、确权和《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现状调查确认表》为准。
位置示意图
5、地块五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大同市平城区水泊寺街道,方特东侧。东邻文瀛南路,西邻方特,南邻空地,北邻空地。
拟征收土地权属: 石家寨 (以现场权属认定为准 )。
拟征收土地用途: 公共停车场。
拟征收土地面积:约 9.20 亩,具体以现场踏勘、确权和《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现状调查确认表》为准。
6、地块六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大同市平城区水泊寺街道,柳莺路西侧,东邻空地,南邻空地,西邻空地,北邻空地。
拟征收土地权属:石家寨 (以现场权属认定为准 )。
拟征收土地用途: 公共停车场。
拟征收土地面积:约 7.03 亩,具体以现场踏勘、确权和《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现状调查确认表》为准。
7、地块七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大同市平城区文瀛湖街道,西京街南侧,东邻太和路,南邻御泰苑小区,西邻道路,北邻西京街。
拟征收土地权属:水泊寺村 (以现场权属认定为准 )。
拟征收土地用途: 公共停车场。
拟征收土地面积:约 6.32 亩,具体以现场踏、确权和《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现状调查确认表》为准。
位置示意图
8、地块八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大同市平城区水泊寺街道,御东花园西侧,东邻御东花园小区,南邻空地,西邻御河东路绿化带,北邻道路。
拟征收土地权属: 沙岭村 (以现场权属认定为准 )。
拟征收土地用途: 公共停车场。
拟征收土地面积:约 5.13 亩,具体以现场踏、确权和《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现状调查确认表》为准
9、地块九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大同市平城区王府至尊东侧,东邻道路,南邻向阳里邮电所,西邻王府至尊酒店,北邻大同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拟征收土地权属:新华村 (以现场权属认定为准 )。
拟征收土地用途:公共停车场。
拟征收土地面积:约 7.32 亩,具体以现场踏勘、确权和《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现状调查确认表》为准。
位置示意图
10、地块十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大同市平城区振华街道,同泉里后街,东邻空地,南邻居民住宅,西邻同泉路,北邻同泉路小区
拟征收土地权属:永宁村 (以现场权属认定为准 )。
拟征收土地用途:公共停车场。
拟征收土地面积:约 5.15 亩,具体以现场踏勘、确权和《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现状调查确认表》为准。
11、地块十一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大同市平城区恒安首席东侧,东北邻开源街,东南邻现状建筑,西北邻现状道路,西南邻现状建筑
拟征收土地权属: 房子村、周家店 (以现场权属认定为准 )。
拟征收土地用途:公共停车场。
征收土地面积:约 31.84 亩,具体以现场踏勘、确权和《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现状调查确认表》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市公园绿地、生态整治、公共停车场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日内平城区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将会同街道办事处和上述地块涉及权属的各村村委会,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规格、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有异议的,可以向平城区自然资源局申请进行复核。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拟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通知》(晋政发[2020]16号)文件执行。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山西省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二)补偿安置方式。采取货币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安置,确保被征地农民当前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补偿安置方案。结合土地现状调查的情况,区政府将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拟定后将予以公告。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相关权利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裁、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平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征求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意见。如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法律规定属于复议范围内的,可按规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5日
以上就是大同市平城区此次土地征收的具体内容了!从征收用途来看,以公共设施配套为主,尤其是要新建8个公共停车场,将有效缓解平城区停车难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