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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2年2月17日,大同市云州区发布了最新的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一起来看看吧!
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云州征启公告【202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区政府决定拟对以下土地实施征收。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华清活性炭二期南侧,协鑫光伏发电生产用地北侧。
拟征收土地座落:党留庄乡党留庄村
拟征收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拟征收土地面积:1.3764公顷,具体以实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位置见下图。
地块大体位置图(以征收实际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我区工业项目用地,对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就业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2022年2月27日,区自然资源局将会同区拆迁办、评估机构、乡、村以及相关权利人,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规格、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有异议的,可以向云州区自然资源局申请进行复核。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拟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通知》(晋政发(2020)16号)文件执行。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山西省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二)补偿安置方式。采取货币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安置,确保被征地农民当前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补偿安置方案。结合土地现状调查的情况,区政府将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拟定后将予以公告。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相关权利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征求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意见。如对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的现场勘测定界及土地现状调查有异议的,可按规定在拟征地块现状调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云州区自然资源局反映;如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法律规定属于复议范围内的,可按规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进宝 电话13834024568
贾玉东 电话13994326865
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7日
以上就是本次云州区征地公告,征收范围及时间以有关乡镇文件为主,更多关于大同土地征收信息,敬请关注0352房网,我们将实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