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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同市云州区最新征收信息公示,西坪镇坨坊村约7932㎡土地征收用于新兴产业,以下为详细情况。
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云州征启公告[202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云州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对云州区西坪镇坨坊村西南地块土地实施征收。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范围:位于云州区西坪镇坨坊村,具体位置见下图,面积约0.7932公顷(合11.90亩),具体以实际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忘忧农场征地位置示意图
二、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拟作为我区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兴产业用地,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云州区自然资源局将会同区拆迁办、评估机构、西坪镇坨坊村委会,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规格、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有异议的,可以向云州区自然资源局申请进行复核。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拟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通知》(晋政发2020]16号)文件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山西省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二)补偿安置方式。采取货币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安置,确保被征地农民当前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补偿安置方案。结合土地现状调查的情况,区政府将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拟定后将予以公告。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相关权利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云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征求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意见。如对云州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的现场勘测定界及土地现状调查有异议的,可按规定在拟征地块现状调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云州区自然资源局反映;如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法律规定属于复议范围内的,可按规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
张进宝 电话13834024568
贾玉东 电话13994326865
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