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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同市平城区最新土地征收以及补偿公告来啦!本次征收要在御东建立两处公共停车场,详情已为大家整理完毕,一起看看吧!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平城征启公告[202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对以下土地实施征收,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1、地块一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大同市平城区白登山街道,东邻现状空地,南邻现状耕地,西邻现状道路,北邻中共大同市委党校。
拟征收土地位置权属:西坟村、东坟村(以现场权属认定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置用途:中共大同市委党校周边配套道路。
拟征收土地位置面积:约6.2亩,具体以实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2、地块二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大同市平城区水泊寺乡牛庄村,东至:现状道路,南至:云州街,西至:牛庄村土地,北至:牛庄村土地。
拟征收土地位置权属:牛庄村(以现场权属认定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置用途:公共停车场。
拟征收土地位置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约5.41亩,具体以实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3、地块三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大同市平城区水泊寺乡水泊寺村,东至:太和路,南至:御泰苑小区,西至:水泊寺村土地,北至:西京街。
拟征收土地位置权属:水泊寺村(以现场权属认定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置用途:公共停车场。
拟征收土地位置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约7.85亩,具体以实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地块三大致位置(仅供参考)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市政道路用地和公共停车场用地,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平城区自然资源局各属地国土所将会同街道办事处和上述地块涉及权属的各村村委会,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规格、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有异议的,可以向平城区自然资源局各属地国土所申请进行复核。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拟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通知》(晋政发〔2020]16号)文件执行。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山西省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二)补偿安置方式。采取货币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安置,确保被征地农民当前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补偿安置方案。结合土地现状调查的情况,区政府将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拟定后将予以公告。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相关权利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平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征求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意见。如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法律规定属于复议范围内的,可按规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0日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1年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之规定,现将大同市市委党校配套道路及《大同市2019 年城市建设用地第十一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征收土地的相关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见附表。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货币安置参照上述补偿标准执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按照晋政办发(2019) 10号文件精神,为被征地农民缴纳养老保险。
四、被征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在征地批复后3个月内办理补偿登记。如认为本方案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60日内,可向大同市人民政府提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强
联系电话: 0352---5353155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0日
以上就是本次大同平城区土地征收以及补偿方案啦,本次征收土地将要建造两处公共停车场,相信会对御东违停现状有所缓解,而土地补偿方案中如有自家,也请及时关注街道办张贴文件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