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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近日发布了一则土地征收公告,本次五处征收地块位于马营村、上窝寨村、时庄村等地,总面积约533亩,详情整理如下。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庆西路南侧、十里河公园西侧地块等五个地块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根据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决定对位于大庆西路南侧、十里河公园西侧地块等五个地块依法实施征收,区政府拟进行收储。为了加快项目建设步伐,现将本次征收地块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地块位置及征收范围
1、大庆西路南侧、十里河公园西侧地块,位于平旺乡马营村,面积约19.0337公顷,北邻大庆西路,东邻十里河公园,南邻现状耕地,西邻马营村、杨园南区。
2、十里河林场南侧、马营村东路西侧地块,位于平旺乡马营村,面积约1.2400公顷,北邻林地,东邻马营村东路,南邻现状地物,西邻马营村居民用地。
地块大致位置(仅供参考)
3、同煤化工厂-上窝寨园区道路建设工程用地,位于口泉乡上窝寨村、羊坊村,面积约3.4216公顷,北邻上窝寨村农村道路,东邻塔山集运站现状地物,南邻旧205省道延长线至化工厂道路,西邻云中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及现状地物。
地块大致位置(仅供参考)
4、同煤棚户区5#连接线西侧、南环西路北侧地块,位于平旺乡时庄村,面积约3.6565公顷,北邻现状耕地,东邻同煤棚户区5#连接线,南邻南环西路,西邻现状道路。
5、同煤棚户区5#连接线西侧、规划路南侧地块,位于平旺乡时庄村,面积约4.1591公顷,北邻现状道路,东邻同煤棚户区5#连接线,南邻现状地物,西邻现状道路。
地块大致位置(仅供参考)
以上地块的实际征收权属、面积、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报告》及《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结果为准。
二、征收实施主体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建筑物、构筑物由大同市云冈区平旺乡、口泉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收补偿工作。通信、电力、燃气、热力、自来水管线等设施由产权单位迁移。
三、征收补偿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按评估标准执行。
四、公告时间
上述征收范围公告时间: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13日。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公告发布七日内,组织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
六、在法定期限内未腾清净地的,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七、在法定期限内可对本公告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八、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积极主动配合土地征收(拆迁)工作,确保房屋征收(拆迁)工作顺利实施。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