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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大同,地下车位只售不租的情况屡见不鲜,甚至有的楼盘销售住宅时强行捆绑车位,这样的行为究竟合理不合理?
2023年3月,山西出台了《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车位车库纳入商品房管理,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等名义拒绝提供停车服务,也不得与商品房捆绑销售。具体情况来看一下吧!
车位示意图
车位车库可办理权属登记
建筑区划内可出售的车位(机械车位除外)、车库可以作为基本单元予以权属登记,单独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建设单位现售、预售车位、车库的权属登记,应当与商品房同步办理。
不得只售不租、捆绑销售
建设单位出售车位、车库时,本建筑区划内房屋已全部交付使用超过12个月,尚有未出售或者附赠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等名义拒绝提供停车服务,也不得与商品房捆绑销售。
建设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在信用评价中予以扣分,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一)出租或者出售不符合出租或者出售条件的车位、车库的;
(二)以只售不租等名义拒绝提供停车服务的,或者将车位、车库与商品房捆绑销售的;
(三)在车位、车库租赁或买卖合同未解除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车位、车库再行租赁或出售给他人的;
(四)违规签订租赁协议的。
《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办法》从2023年3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希望新的管理办法之下,大同的各楼盘小区车位管理能更规范,业主们不必再为寻找车位而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