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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同市住房公积金实施阶段性支持政策,在2022年12月31日前,增加租房公积金提取次数,由原来每年可提取一次增加为每年可提取两次;并且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的企业和借款人,均实施阶段性支持政策。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全市缴存单位、广大缴存职工: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精神,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作用,帮助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企业和缴存职工解决困难、缓解压力,现就我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经批准缓缴的企业,在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间不影响缴存职工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缓缴期满后及时补缴的,职工缴存时间连续计算。
二、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借款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后,在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间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三、为减轻疫情期间职工支付房租压力,在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间增加租房提取次数,由原来每年可提取一次增加为每年可提取两次,每年每户提取总额不超过2万元。
上述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请全市广大缴存单位、职工到柜台或登录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申请办理相关业务,提倡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确保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平稳运行。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5日
关于大同住房公积金实施的阶段性政策,对于大同市缴存单位和职工来说,实属利好消息,可以缓解短期内的压力。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电话:0352-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