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朋友注意啦 20年老房子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啦!
发布时间:2015-06-04 来源:0352房网 编辑:晴天
摘要:相关媒体日前从
大同市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
大同市将首次实行阶段性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利好
政策,1995年1月1日以来购买自住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2005年1月1日以来购买自住住房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已签署合法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备案合同》且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可于6月10日至10月31日期间到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
提取金额有规定
为更好地发挥我市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作用,满足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需求,解决缴存职工因
购房手续和政策掌握滞后等原因未能及时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根据省有关部门《意见》的规定,大同市首次对1995年以来购买住房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实行阶段性提取政策。据大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提取按照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支出加每平方米1000元
装修费用的总额。
提取资料要备齐
此次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提取手续时分两种情况:一是1995年以来购买自住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缴存市民需提交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收据和发票(房屋所有权证记载
价格确定或者单独以装修费用认定)、本人身份证在内的原件和A4纸复印件,而配偶申请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二是2005年以来购买自住住房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包括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备案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和本人身份证在内的原件和A4纸复印件,而配偶申请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该中心工作人员提醒,有意办理提取事宜的市民需提出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填写《大同市住房公积金购建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然后持申请书及提取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就可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或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审核办理提取业务,只要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就可办理,之后职工持中心审核后的《大同市住房公积金购建提取申请书》到受托
银行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但若资料存疑需要进一步核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会给予答复。
提取方式需注意
为保证业务办理的有效和有序开展,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采取单位集中申请和个人分散申请相结合的方式:集中申请办理包括缴存职工总数在500人以上的单位,由公积金专管员统一组织办理;职工个人办理是指缴存职工人数在500人以下的缴存单位的职工可以本人办理,也可以委托本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办理;个人申请的办理将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包括各县区管理部)的业务承载能力和业务办理的增长数量实施单日限号限量办理。(来源于:黄河新闻网大同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