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购房群体:家长以子女名义购房现象增多
发布时间:2013-10-15 来源:0352房网 编辑:王红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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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日前媒体采访了解到,目前购房群体中,以子女名义买房的现象逐渐增多。家长们在考虑这样置业的优点的同时,也要注意它存在的弊端。
最近几个月来,媒体走访多个在售楼盘时,了解到有一些经济实力较强的父母开始为孩子置业购房,其孩子有的还在上大学,有的则刚刚步入社会,还有的甚至尚未成年。有业内人士分析,房子作为不动产拥有保值升值的功能,成为大家投资的首选,目前很多家长纷纷选择为孩子提前置业。究其原因,有的因为二套房贷款受限,父母想以孩子的名义买房,从而改善住房条件;有的是孩子较早进入社会工作,因年龄渐大有购房需求;还有的是父母担心未来房价反弹上涨,先给孩子买房备着以后住,属于“恐慌性置业”。
不容忽视的是,一心想着给孩子买房的家长们,多数没有考虑这种“跨代置业”存在的问题。
一家律师事务所的郑律师表示,以孩子名义购置的房产,房产证上如果只有子女的名字,而且该子女已经成年,那么意味着该房产属子女所有,子女可以自行决定如何处置该房产。如果家长把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那么根据《民法通则》规定,除为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简单理解,即除非是未成年子女需要用钱,如治病、留学等,否则家长不能处置该财产,更不能为了投资用于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