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房价,政府应带头“晒”成本
如何破解上述成本之谜?首都经贸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房地产法专家周序中认为,这关系到陕西“限利令”的成败。
“如能借‘限利令’,做到精确地核算房地产成本,是一件难得的事,但须首先破除‘政商利益共同体’。”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有评论指出,“限利令”若出台细则,需注意两方面:一是政府部门所掌握的房价构成元素应该公开;二是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引入第三方独立评估机制。吕随启副主任对此表示赞同。
“当前情况下,可限利的空间很大,政府不应只盯着开发商,自己应该出更多力。”吕随启副主任表示,“比如,如果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降下来了,至少可公开的成本能更趋合理;如果30%的‘灰色成本’也在阳光下被避免了,目前的房价‘打对折’都没有问题。”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顾云昌也认同,政府仅仅限制地产商的利润,不能服众。
记者看到,日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研究报告《土地制度改革与转变发展方式》,披露了这样一组统计数据,2001年全国土地出让金仅为1295.89亿元,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金就已经攀升到27100亿元,十年间全国土地出让金增长了近20倍。
“政府高地价是高房价的重要原因之一,控制房价首先要降低地价成本。”北京市律协房地产法专业委员会主任陈文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
而周序中副教授进一步分析,陕西省“限利令”即使推行,也只能作为临时调控举措,根本上还是应当推动保障房建设,让供需平衡。“毕竟,没有法律授权政府对房价作利润率限制,终究还是要按经济规律办事。”
王才亮的观点则更加直接:“房价调控的关键,是‘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调控既要把政府拿走的利益降下来,避免政府通过房地产牟利;也意味着政府承担应有的责任,包括减税、限购、限贷、信息公开,也包括建设中低收入家庭也能买得到的房子。”
2010年4月起,“新国十条”的出台拉开了中央政府坚定调控房价的帷幕。两年来,已有效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趋势。另一方面,据媒体报道,2010年起,我国已开始加快保障房建设。201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为580万套,2011年扩大至1000万套,2012年的建设计划是不低于700万套。照此估算,2013年-2014年将迎来保障房入市的高峰期。
“商品房价格高出来的部分,政府应该投入到保障性住房里边。保障房的供给充足了,中低收入家庭对商品房的需求也会减少,部分商品房的价格会更趋合理,这是一种良性循环。”周序中最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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