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1日,周明等5位当事村民向湖南发改委发出了一份名为《对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有限公司违法改变土地用途建设9洞灯光高尔夫球场的投诉》。投诉书中称,2007年拆迁完成后,被投诉人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有限公司将湖南省发改委签发的《关于青竹湖二期工程球场用地调整为草坪苗木用地项目的批复》(湘发改投[2004]334号)中“用于苗木培育、绿化及草坪建设”的500亩土地全部毁坏,开始建设一座9洞高尔夫球场。
当年9月9日,湖南省发改委在给这5位当事村民发出的名为《关于对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有限公司违法改变土地用途建设高尔夫球场投诉的复函》中确认,“根据调查了解,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有限公司确实存在未完全执行湘发改投[2004]334号批复要求的情况”,并说明,“我委根据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相关要求,已向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有限公司下发《关于严格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的通知》,要求该公司按照湘发改投[2004]334号文件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停止实施与文件不相符合的建设内容。”
两天后的9月11日,湖南发改委向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有限公司发出了《关于严格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的通知》。该通知说,“公司在青竹湖项目建设中确实存在未完全执行我委湘发改投[2004]334号《关于青竹湖二期工程球场用地调整为草坪苗木用地项目的批复》要求的情况。”要求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有限公司在接到通知后,停止实施与《关于青竹湖二期工程球场用地调整为草坪苗木用地项目的批复》文件不相符的建设内容。
2011年7月11日上午,记者致电湖南省发改委一位经办此事的工作人员,欲了解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建设9洞高尔夫球场的后续进展情况,该工作人员却回应说:“我们核准、备案的项目很多,不一定每个项目都得去核查。这个项目是他们自己拿钱,又不需要国家财政出钱。因此,只要他们申报的材料符合要求,我们就批准备案了。至于执行中的问题,好像不是我们的事情。”停顿几秒钟之后,这位工作人员又补充说:“似乎我们的工作职能当中没有后续核查这一项。”
当记者提及高尔夫球场禁令时,这位工作人员说:“你们要我们去核查也可以,但得先实名举报。”
采访中,一位当事村民向记者解释说,1997年,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有限公司向原长沙县沙坪乡政府 (同年并入长沙市捞刀河镇人民政府)租用集体土地搞开发,先后尝试了几个项目,都没有成功,2002年前后便建设高尔夫球场。在建设18洞高尔夫球场时,项目根本就没有办理过审批手续,因此也不可能在国土部备案。
此说法未得到当事公司及相关官方文件证实。
对此,记者致电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谢磊,对方一直未接电话。记者以短信方式将采访内容发到谢磊手机上,但截至发稿,对方无回应。
记者致电该公司副总经理周朝晖,对方得知记者的媒体身份后,随即挂断。
7月11日,该公司一相关工作人员给记者打来电话,称自己受公司委托,反复强调:“青竹湖高尔夫球场的相关手续都是齐全的。”
记者进一步调查后发现,该项目后期包括违规扩建的9洞高尔夫球场在内的青竹湖高尔夫球场二期项目竟为湖南省重点招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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