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未领到排号单者可及时与单位专员联系
发布时间:2015-08-04 来源:大同晚报 编辑:古翔
摘要:在阶段性集中提取住房
公积金政策实施期间,为更好地方便广大缴存职工,8月3日市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温馨提示,提醒未领到排号单的缴存职工及时与本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联系,由单位专管员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集中办理,进一步提高办理速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作用,满足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需求,解决缴存职工因
购房手续和政策掌握滞后等原因未能及时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问题,2015年本市出台了首次阶段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该政策受到了广大缴存职工的欢迎,一时间前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的人数猛增。为了确保提取有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措并举,同时倡导对于职工人数较多的单位集中提取公积金。
8月3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发出温馨提示,提醒广大缴存职工在阶段性集中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实施期间,未领到排号单的缴存职工要及时与本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联系,由单位专管员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集中办理,联系电话为5557081、5557083。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单位集中办理不仅有力地缓解了大厅柜台业务压力,而且也有助于随办随结,方便职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单位集中办理实行了专人对接制度,由专人负责与各个单位的专管员对接,内部办事流程进一步优化,同时,工作人员全部利用周六日期休息时间或下班后加班加点审核资料、办理手续,办结一批通知单位领取一批,有效地减少了集中办理单位缴存职工的等候时间,还避免了银行办理业务的扎堆现象,实现了整个集中办理流程的科学化、合理化。据统计,自新政实施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为58个单位集中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惠及缴存职工近2200人。
据了解,单位集中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由公积金专管员持单位介绍信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相关人员对接,同时单位需提供公积金提取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提取人员花名表等资料,十分便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单位的专管员,一定要尽量做好前期的资料审核把关工作,尽可能地将材料收集齐全,同时积极做好协调工作,确保集中办理更加高效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