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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确认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9  来源:大同日报  编辑:谢明亮

摘要: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和省人社厅关于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信息核实工作和领取养老待遇资格确认工作的相关精神,防范和化解经办风险,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理念,切实做好取消集中采集认证后续工作,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了信息比对、自主认证的新模式。现将全市养老待遇资格确认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同社保局字《2018》17号


       一、认证范围


       参加大同市企业养老保险并领取养老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和遗属,参加大同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并领取待遇的人员,参加大同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领取待遇的人员。


       二、认证时间


       从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2月28日。今后认证距上次认证通过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三、方法步骤


       1.自助认证


       各类参保并领取待遇的人员均可使用智能手机,通过扫码或各应用市场下载“民生山西”APP客户端(见附件1)进行自助“刷脸”认证。对于全市领取企业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还可以扫码下载“山西民生云·大同"APP(见附件2)进行自助认证。对于人脸识别无法通过的,联系所在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统一报送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资格认证科室,提交软件公司处理。


       2.上门认证

全市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对行动不便且无法认证的特殊群体要建立特殊人员台账和预约上门服务。通过联系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企业经办劳资人员)协同社保经办机构资格认证工作人员预约上门服务。


       四、加大冒领养老保险待遇处罚力度,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经核查发现冒领养老金、又拒不返还冒领基金的单位或个人,要列入社保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违法违纪的,要按人社部《关于印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信息核实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48号)和《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交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14号)规定,由人社行政部门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全市要充分依靠社会力量监督举报冒领养老金不法行为,形成良好舆论监督氛围,共同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大同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电话号码为:0352-5375616。


170.jpg


大同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


2018年12月29日


* 免责声明:本页面展示相关文字、图片以及建筑设计效果图是对项目所做的示意表现,仅供参考,最终标准详见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图则;所涉及面积段均为预计规划建筑面积,最终计算面积以房管局测绘面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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