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大同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病申请有变化
发布时间:2018-10-10 来源:大同日报 编辑:张琼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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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10月1日起,又有一项便民举措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额疾病(简称门诊慢病)申请取消了行政审批环节,变为由医保定点医院的责任医师鉴定核准,这样“一站式”的申请流程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员。
据了解,从10月1日起,新申请门诊慢病的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一家医保定点医院,由定点医院责任医师根据准入标准进行鉴定审核,经鉴定符合准入标准的填写《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额疾病鉴定表》,鉴定表必须有参保人员单位盖章、定点医院责任医师签字、定点医院医保办盖章方可生效。责任医师由医保定点医院医保办在有关科室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医师内筛选确定,并报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另外,除简化申请流程外,从10月1日起,参保人员门诊慢病经鉴定核准后,将以往医保待遇次月生效变为当月生效。而且参保人员除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鉴定表到选定的定点医院就医购药并刷卡报销外,还可根据本人意愿,再选定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服务站。
此外,对于新申请异地门诊慢病的参保人员,需自主选择一家异地医院,由异地医院主治医师进行鉴定审准。需特别提醒的是,异地定居参保人员可申请办理全部14种门诊慢病,对于转院参保人员只能办理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3种病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