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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大同市南郊区水泊寺乡总体规划文本(2018-2020)》,现已完成规划草案,拟于近期履行法定报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大同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现将《大同市南郊区水泊寺乡总体规划文本(2018-2020)》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 公示时间
2018年3月12日至3月23日(有效反馈意见时间为公示期间)
二、公示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方式提供意见和建议。我们的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 0352-6014590
三、公示内容
(一)规划背景
中共十九大会议上提出将乡村振兴作为一项重大国策,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在当前政策背景下,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发展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城市边缘区的村庄作为介于城市与外围农村之间的过渡地区,应该抓住机遇主动通过转型发展争取顺利融入城市。水泊寺乡是与大同市中心城区地缘关系最密切的乡镇之一,将水泊寺乡与大同市未来的发展一体考虑,推进乡镇与大同市的统筹协调发展,是本规划的核心内容和主要任务。
(二)规划期限与范围
(1)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8至2020年,远景展望至2030年。
(2)规划范围 水泊寺乡位于大同市南郊区,下辖25个行政村,其中14个行政村安置居民点建设用地位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开发边界内,其余11个行政村村民建设用地位于城市开发边界外。本次规划的重点范围为位于城市开发边界以外的区域,分为南北两侧区域,北侧区域包括4个行政村,南侧区域包括7个行政村,城市开发边界以外用地面积约50.06平方公里。
用地规划图
(三)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
(1)发展目标
结合水泊寺乡资源环境条件与发展情况,规划确定乡镇总体发展目标为:新型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新近郊乡村旅游目的地。
(2)功能定位
水泊寺乡是大同市未来城市空间拓展的重要区域,规划定位乡镇性质为:御东中心城区发展重点乡镇,城乡融合发展区。
(四)城镇化水水平与用地规模
(1)城镇化水平预测
规划期(2020年)城市化水平为30%,城镇人口为0.82万人;远景(2030年)城市化水平为95%,城镇人口为2.87万人。
(2)用地规模
在规划期内城市开发边界外的需安置已城镇户籍人口0.82万人(包括东王庄、寺儿村、西王庄),建设用地按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人均建设用地95平方米计算,预计规划期内安置建设用地达到77.90公顷。规划城镇人口远景(2020-2030年)为2.87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达到272.65公顷,人均建设用地95平方米。
(五)总体布局与空间结构
(1)发展分区
根据《大同市中心城区高铁片区业态研究》与《城北综合市场选址研究报告》,乡域南侧的寺儿村等五村,将与高铁南站南侧区域融合发展,北侧金家湾等四村将与城北综合市场统筹考虑。规划将乡域内划分为城北城乡融合发展区、中部城市化发展区、高铁以南城乡融合发展区。
(2)空间结构规划
规划乡域空间结构与御东区融合空间结构协调考虑,南北两个融合发展区作为御东组团的延伸。规划空间结构为:一主、一副、两轴、三区、七节点。
一主:为御东组团公共服务中心,作为整个御东组团的综合服务核心区。
一副:高铁商务副中心,未来大同市高铁开通后,将依托轨道 交通核,发展高铁商务区,作为御东未来发展的重要节点。
两轴:空间发展主轴线为,北至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南至高铁站以南,轴线两侧布置重要的公共服务设施,作为整个区域的空间发展主轴线;环文瀛湖区域拥有良好的空间景观资源,是区域的空间发展次轴线。
三区:中部城市化发展区,即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区域;城北城乡融合发展区,依托城北市场的建设,对城北四村进行安置,形成城乡一体发展的区域;高铁以南城乡融合发展区,指依托高铁商务区的建设,结合高铁物流及旅游等相关产业,安置城南五村,形成城乡融合发展区。
七节点:指区域内的重要空间节点。包括城北市场节点、高铁物流节点、休闲旅游节点以及御东组团内的健康养老节点、创新门户节点、城市门户节点、滨湖休闲节点。
远景空间规划图
(3)用地布局规划
2020年内,城乡统筹考虑范围内的用地规模达到3.6平方公里,规划期内用于村庄安置的用地72公顷。用地构成为: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为二类居住用地,面积107.85公顷,居住用地中部分用于村庄的安置,其它作为城市未来发展协调用地。新规划的居住组团按相应规模进行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居住质量,注意高铁沿线的建筑形象,强化建筑艺术风格和空间环境特色。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规划在安排文化设施用地三处,面积5.92公顷,用于未来整个的区域文化服务设施统筹建设与使用。
教育设施用地:建设小学两所,用地面积6.99公顷,主要服务于安置村庄。
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建设医疗一处,用地面积4.75公顷,统筹考虑规划期内安置村庄及远景整个区域内的服务需求。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结合高铁站场,规划商业设施用地34.80公顷,作为远景的区域性服务设施统筹考虑。同时安排两处小型商业设施用地,用作安置村庄的商业设施建设。结合高铁核心区,规划商务设施用地25.15公顷,用于高铁商务功能的安排。
(4)物流仓储用地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两处,总用地面积29.9公顷。其中3.5公顷用于高铁物流用地。可结合村庄产业需求,发展相关物流产业。
(5)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城市道路用地88.93公顷,规划路网与御东区充分对接,考虑远景发展的需要。规划建设社会停车场两处。
综合交通规划图
(6)绿地
规划绿地59.11公顷,其中公园绿地54.9公顷,高铁站南侧安排广场一处,用地面积4.21公顷。
六、乡域空间管制
以解决水泊寺空间发展问题,协调区域关系为基本出发点,通过空间管制,协调空间活动利益主体关系,实现区域空间的可持续发展。空间区域必须共同遵循的建设原则和相关政策措施根据建设部相关强制性内容要求和实际情况执行。
通过对环境保护、土地集约、资源利用等综合因素分析,将乡域用地划分为三类:适宜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
(1)适宜建设区
包括现状建成区和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基础设施建设、工矿企业建设用地。
(2)限制建设区
包括森林公园等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一般农田用地,林牧区,基础设施廊道区域、以及工程地质条件不适宜的建设地区。
(3)禁止建设区
作为生态培育、生态建设和生态重点保护的用地和重大基础设施的预留和保护用地,河流(御河)及堤围,主要包括: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断裂带等地质灾害易发区,河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涵养区,主要河道、铁路、高速公路等两侧区域形成的绿化通廊地区,大型基础设施通道地区等。
规划建设要求
适宜建设区必须明确划定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加强城乡规划的执行力度。积极探索城中村和城边村改造模式,严格控制旧城的建设总量和开发强度。
限建区内对各类开发建设活动进行严格限制,不宜安排城乡开发建设项目,确有必要开发建设的项目应符合城乡建设整体和全局发展的要求,并应严格控制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强度,适度进行开发建设。
禁止建设区实行严格的管理控制,原则上禁止修建任何建构筑物;任何不符合资源环境保护要求的建筑必须限期搬迁。严禁在禁止建设区内进行对生态保护区功能构成破坏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