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文章
摘要:为了提升大同城市形象,优化生活环境,造福广大人民群众,大同市将对对拥军路及周边地区开展联合执法第十次“洁净”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围绕道路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户外广告、门前五包等方面存在的脏、乱、差问题进行整治。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依据《大同市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联合执法方案》(同政办发【2017】46号),大同市综合行政执法领导组办公室决定,近期对拥军路全路段及周边地区影响城市形象的问题,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联合执法第十次“洁净”专项行动。
一、整治范围
拥军路全路段及周边地区。
二、整治重点
此次行动主要围绕道路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户外广告、门前五包(包净化、包绿化、包亮化、包美化、包秩序)等方面存在的脏、乱、差问题进行整治。
(一)机动车乱停乱放、涉牌涉证、不礼让斑马线;客运车、出租车、私家车在道路上长时间候客。
(二)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随意穿行,沿街乞讨、散发小广告。
(三)个体商贩占道经营、沿街叫卖。
(四)“地沟油”制售的排查、监管。
(五)临街店铺门前脏乱差、私设地桩、店外展卖。
(六)使用原煤、焚烧垃圾等城市环境污染行为。
(七)废品收购站无证经营、污染环境。
三、整治时间
(一)11月21日至11月24日,为综合整治联合执法集中行动阶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二)集中整治结束后,由城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进行常态化管理。
四、整治要求
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提升城市形象、优化生活环境、造福人民群众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市民要广泛参与,积极配合,共同打造“干净、整洁、美观、平安、有序”的生活环境。
(一)拥军路全路段及周边地区的党政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等要认真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占用道路,所有车辆均应当在规定地点整齐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三)严禁在城市道路占道经营、跨门槛经营、露天烧烤、店外摆放和悬挂物品,严禁在道路上设置流动摊点和销售市场。
(四)严禁破坏城市绿化带、公园和广场绿地。
(五)严禁随意倾倒、堆放垃圾污染环境。
(六)严禁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
(七)严禁乱贴、涂写、刻画、散发小广告和宣传品。
(八)严禁使用原煤。
五、法律责任
(一)对违法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者,不予处罚。
(二)对违法情节较重、屡教不改、顶风违法者,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
(三)对违法情节严重、妨碍执法、暴力抗法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大同市综合行政执法领导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