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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如今钱是越来越难挣了,不管干什么都很不容易,小编每天早上上班路过单位门口的早点摊,都会买个手抓饼当早餐,小编觉得这些商贩也不容易,每天起早贪黑,还要提心吊胆躲城管,现在终于能光明正大的摆摊啦!今天有个好消息要宣布!那就是农民将进城摆摊啦!而且是合法的!
国务院近日公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不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农村的经济来源太单一,无非种植瓜果蔬菜,收不却不是很可观,于是乎有些脑子灵活的农民兄弟,到人口集中的地区卖点农产品,开着车把菜拉到城市里销售,从田间到市场,是增加收入的主要途径。
然而农民进城出售农副产品,并没有固定的摊位,再者也不清楚摆摊的各项要求,不知道哪里允许摆,哪里不允许摆。很容易违反到公共秩序的维护、城市容貌的维护等相关规定,最重要的是涉及到了无证经营。这使得一些进城摆摊的农民,会与城市管理人员发生争执,并引发一些矛盾。很多农民或者小摊贩在路边经营小生意总是提心吊胆。
为维护农民的利益,并兼顾市容的维护,近期国务院公布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不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这就意味着,只要符合当地政府的规定时间、场所,农民进城出售农副产品合就可以法化了。
同时还约束了城市管理人员的执法方法,明确规定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其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适当减轻法律责任,不再予以没收工具,并降低罚款数额。这就意味着,城市管理人员不能再随便禁止农民进城摆摊销售农副产品了,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
该项政策将取代《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这一项政策的实施,必将会给农民带来诸多好处。当然了,各位进城“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朋友要记得,摆摊要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要做到不占道经营、不妨碍交通、保持环境卫生。毕竟,城市运行也需要秩序,作为公民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义务。
这一政策对于一些农民和小商贩来说简直就是喜从天降!以后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再也不用提心吊胆的和城管打游击战了!这样也好,就小编个人而言,真的觉得生活中离不开这些小商贩,因为有了他们有些时候真的很方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