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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户籍新规:户口不是问题 买房即可落户

发布时间:2016-05-04  来源:0352房网  编辑:张晓霞

摘要:自新修订的《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颁布以来,就有不少网友陆续向我们咨询买房落户的相关信息。有位王先生说,他和女友来大同工作多年,终于奋斗出一套属于自己的爱的小窝,结婚证也领了,现在只差解决两人的户口问题。在大同,有许多外来人口面临和王先生一样的问题,买房之后,能不能落户?落户有什么限制没?2016年山西出台的户籍新规能否为想要买房落户的外地人提供便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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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落户的相关手续及资料


    户口迁移是在居民常住地发生改变后,将户口迁到现住地。户口迁移的方法多种多样,其中买房就是户口迁移的一种。购房者在买房后,取得产权证并实际入住,满足其他条件后即可将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


    2016年初,山西对《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进行了部分修改,新修订的《管理规定》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凡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原则上一个住址,只登记一个家庭户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户口。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户口迁出后,新入住户可以持相关证明材料申报立户登记。


    落户条件


    1.申请落户必须持有所购房屋产权证明(已过户);


    2.所购房屋通途为住宅(实际居住),房屋产权类别必须为私有;


    3.申请人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国内常住户口居民,住房所在地落实非农业户口;


    4.在房屋所在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定期限以上的市外人员;


    5.各省市的其他要求不同。


    落户所需手续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在此,小编也要提醒大家,办理落户手续之前,千万别忘了将资料准备充足,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落户需向当地派出所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二)房屋产权证或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或土地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


    (三)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户口与父母同在一个住址(院落)的,办理在同一个住址分户的,需提供结婚证。


    申请投靠迁移者需提供五类材料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或被投靠人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或土地部门(乡、镇政府)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


    (三)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四)夫妻投靠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还需提供单位或村(居)委会未婚证明,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还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五)农村地区的投靠迁移需提供乡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另外,大同市所辖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需提供两项材料,一是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是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依法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租赁住房协议、房管部门办理的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和《居住证》;或居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证明和《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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