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文章

您的位置: 0352房网 > 大同新闻 > 大同市北城墙外雁同东路26层宇鑫大厦即将拆除

大同市北城墙外雁同东路26层宇鑫大厦即将拆除

发布时间:2016-01-28  来源:大同微生活  编辑:刘莎莎

摘要:宇鑫大厦位于大同市北城墙外侧路中间(雁同西路),建筑面积4万多平方米,住户312户,共26层,一、二层为商铺,该大厦于2006年4月开工建设,于2008年8月竣工交付使用。


    2009年8月25日,CCTV在法治在线和共同关注两个栏目,对宇鑫大厦违规问题事件做了报道。由于建筑体积过大,考虑到拆迁成本过高,在修北城墙外侧路时只能将路修成了弧形,一栋巨大的高楼就一直耸立在北城墙门口多年。这栋耸立在路中央的楼何时能拆掉,成了很多大同人关心的话题。今天终于有结果了。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北城墙外侧道路建设(宇鑫大厦)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按照《大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若干规定》立足于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征收补偿方案。
  
    一、征收范围
  
    宇鑫大厦及其附属。

  

    二、征收时间

  
    征收时间:从2016年2月27日起至2016年3月27日止搬迁办理征收手续的给予时间奖励。
  
    上述征收范围方案公布时间:2016年1月27日至2016年2月27日。
  
    三、征收原则
  
    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产权调换。产权的认定按同政发[2011]43号文件第八条执行。
  
    被征收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权人)以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公房)等有效房证,按房证面积补偿。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不明确的由市政府组织监察、国土、规划、建设、房管、工商、税务、审计、评审、国资委等有关部门进行认定。

  
    选择产权调换的,在市政府规定的安置区原则上对应层次安置;若满足不了,依照搬迁验收的先后顺序选择安置房进行安置。
 
   四、征收补偿方式
  
    (一)货币化补偿方式
  
    宇鑫大厦委托评估机构的住宅部分市场价格为3505元/平方米,商业部分为9423元/平方米,按此标准进行货币补偿,并对住宅类和商铺类按原面积奖励(按市政府相关精神执行)。
  
    (二)住宅产权调换方式
  
    被征收房屋认定为私有房屋,原则上实行“征一补一,以旧换新”,不结算差价。被征收的房屋认定属国有产、同屋异产房屋的公产部分,原则上均按8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原房屋,回购后的房屋产权归被征收人所有,补偿按私有房屋补偿,并按原面积给予奖励(按市政府相关精神执行)。
  
    1.选择市保障办回购太阳城住宅的,执行等面积置换原则进行产权调换,每户可增加10平方米市场优惠价(按照同城安居指发[2016]3号文件价格执行),再增加面积的按市政府回购价格结算。
  
    2.选择市保障办提供御东等其他回购安置房源的,按市房管局下发的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区位划分及各类安置价格安置(以市房管局提供安置地点为准)。
 
    各安置区分类结算价格:
  
    A类:被征收房屋原面积“征一还一”不结算差价;不足45平方米的补贴到45平方米价15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价2500元/平方米;政府限价3200元/平方米;10平方米市场优惠价4000元/平方米。再增加面积部分按每个区域购买的市场价执行。
  
    B类:被征收房屋原面积“征一还一”不结算差价;不足45平方米的补贴到45平方米价11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价1800元/平方米;政府限价2800元/平方米;10平方米市场优惠价3600元/平方米。再增加面积部分按每个区域购买的市场价执行。
  
    C类:被征收房屋原面积“征一还一”不结算差价;不足45平方米的补贴到45平方米价9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价1500元/平方米;政府限价2600元/平方米;10平方米市场优惠价3000元/平方米。再增加面积部分按每个区域购买的市场价执行。

  

    D类:被征收房屋原面积“征一还一”不结算差价;不足45平方米的补贴到45平方米价6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价1200元/平方米;政府限价1800元/平方米;10平方米市场优惠价2600元/平方米。再增加面积部分按每个区域购买的市场价执行。

  
    上述各类区域安置房的物业管理费按所在小区现行标准执行。
  
    3.选择平城街东北角安置区及政府其他安置区的,按同政发[2011]43号文件执行。
  
    (1)征收不足45平方米的房屋,45平方米以内补贴价保障住房;60平方米以内成本价以小换大;超出60平方米部分按市场价结算。
  
    (2)征收45平方米以上不足60平方米的房屋,给予成本价加政府限价不超20平方米的优惠,超出优惠的面积按市场价结算。
  
    (3)征收60平方米及6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给予20平方米政府限价优惠,超出优惠的面积按政府市场价结算。
 
    (三)营业性商铺补偿方式
  
    原则上按“征一补一,以旧换新”进行补偿;选择御东政府指定商铺安置的在原面积基础上奖励原面积的20%(以市保障办提供房源为准);选择同泉路安置区商铺安置的在原面积基础上奖励原面积的10%(以市保障办提供房源为准)。
  
    (四)车库和车位按货币化补偿(以市国资委提供价格为准)。
  
    (五)偏房及其它房屋按房屋结构砖混、砖木、简易分类按市评审中心和现场验收人员共同认定,执行2010年以前补偿价格。
 
    五、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
  
    (一)搬迁费用
  
    被征收的住宅不足30平方米按300元结算费用,被征收的房屋超过30平方米的按每平米10元进行结算费用,选择期房的按两次支付。先安置后搬迁的被征收人支付一次搬迁费,选择货币化的支付一次搬家费。
  
    (二)临时安置费用
  
    被征收房屋属平房及土楼房,选择期房的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的,临时安置补偿按300元/月;30平方米以上按每平米每月10元进行补偿。
  
    被征收房屋属配套设施齐全的住宅楼,选择期房的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按600元/月补偿;超出60平方米面积按每平米每月10元进行补偿。
  
    临时安置费用结算期限从搬迁验收之日至安置房交付使用之时。
  
    六、搬迁时间奖励
  
    选择御河以西安置区给予3000元奖励;选择御河以东安置区给予6000元奖励。
  
    七、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且自盖房屋申请保障住房的原自盖房屋不予补偿。

  

    八、被征收人腾空房屋后,须保持原房屋结构完整,设施齐全,不得损坏和拆除门、窗、暖气、管网线及各类用表等设施,违者赔偿。

 
    九、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被征收房屋存在租赁关系的,由租赁双方自行解除租赁关系;设有抵押权的,由产权人自行解除抵押;存在产权纠纷的,由当事人双方自行解决。征收人不承担房屋租赁、抵押及产权纠纷所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为保证征收工作如期完成,被征收人要积极配合,按期搬迁。对逾期未迁出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在征收过程中,对无理取闹、阻挠、干扰征收人员正常工作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惩处。

  

    十一、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若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城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二、在征收工作中,请住户提高警惕,确保安全,防止煤气、水、电等事故发生。应加强安全防范,切勿将您的身份证、房本、户口本、结婚证等重要证件交给他人或由他人代为办理,以免上当受骗或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三、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有证建筑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有证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十四、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在大同市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2016年1月27日

* 免责声明:本页面展示相关文字、图片以及建筑设计效果图是对项目所做的示意表现,仅供参考,最终标准详见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图则;所涉及面积段均为预计规划建筑面积,最终计算面积以房管局测绘面积为准。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网友参与评论
 
条评论
表情
点击加载更多
更多>>热门楼盘
  • 楼盘
  • 区域
  • 均价
Copyright © 2010-2019 0352fang.com. Powered by 0352房网 大同市触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0352-7915556   业务合作:0352-7915557   客服QQ:43201601   E-mail:fang@0352fang.com   晋ICP备1300764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