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爆新福利 女职工每月可领30元卫生费
发布时间:2015-11-05 来源:大同日报 编辑:刘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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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针对近来一些读者咨询的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是否可以领到不低于30元的卫生费一事,2015年11月4日,相关媒体与市总工会证实,确有此事,我市有的用人单位已经开始发放。
针对近来一些读者咨询的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是否可以领到不低于30元的卫生费一事,2015年11月4日,相关媒体与市总工会证实,确有此事,我市有的用人单位已经开始发放。
据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从2015年年10月1日起,《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开始施行,《条例》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0元的卫生费。目前,我市有的用人单位正积极落实此项规定,开始为在职女职工发放卫生费。这位负责人还说,按照《条例》规定,发放卫生费所需的费用,企业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机关事业单位按现行财政负担政策列入预算。
相关媒体还获悉,按照《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每年至少为女职工安排一次妇科检查;可以集中安排乳腺、宫颈等专项检查。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女职工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如实告知其检查结果。用人单位对经期女职工也应给予保护。从事国家规定的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的,暂时安排其他合适工作;从事连续4个小时以上站立劳动的,安排20分钟工间休息;医疗机构证明患有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给予一至两日的休息等。